各高校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水平有关要求,推进高新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创工程”政策实施,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成效,我区建立了高校院所待转化科技成果库,并对入库成果给予落地奖励和立项资金支持。现开展2023年度入库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有意推动转化落地的科技成果持有人自荐或高校院所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园区1+8产业方向,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元宇宙、车联网、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智慧海洋、智能制 造、数字贸易八大领域产业方向。
2.具备市场化、产业化前景;
3.项目持有人同意我区科技管理部门或海创集团创新综合体后续跟踪项目进展,愿意配合提供项目相关材料,协商转化事宜;
4.项目持有人同意以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的形式向本地企业转化;或高校院所(含其投资公司、平台公司)通过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与教师或社会投资结合在高新区注册组建的“学科性公司”的项目,由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二、政策支持
入库成果在本地转化的,纳入“科创工程”政策支持范围,可获得落地奖励和立项资金支持,即:在我区转化注册法人实体的,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50万元落地资金奖励,高校院所通过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落地我区的学科性公司,视为入库成果,享受同一标准资金奖励。获得落地奖励资金2年以内,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分档给予100—1000万元资金奖励,按照“拨投联动”的方式落实。
三、申报时间
本次成果持有人自荐、高校院所推荐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下月起实施常态化征集入库,每月25日前可报送。
四、申报材料
填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重点项目清单》(学校推荐应附加推荐信函),并将签字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邮箱:995589330@qq.com。请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臣 联系电话:84820319
王雪瑶 联系电话: 84792562
附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重点项目清单.xls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21日
各高校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水平有关要求,推进高新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创工程”政策实施,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成效,我区建立了高校院所待转化科技成果库,并对入库成果给予落地奖励和立项资金支持。现开展2023年度入库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有意推动转化落地的科技成果持有人自荐或高校院所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园区1+8产业方向,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元宇宙、车联网、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智慧海洋、智能制 造、数字贸易八大领域产业方向。
2.具备市场化、产业化前景;
3.项目持有人同意我区科技管理部门或海创集团创新综合体后续跟踪项目进展,愿意配合提供项目相关材料,协商转化事宜;
4.项目持有人同意以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的形式向本地企业转化;或高校院所(含其投资公司、平台公司)通过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与教师或社会投资结合在高新区注册组建的“学科性公司”的项目,由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二、政策支持
入库成果在本地转化的,纳入“科创工程”政策支持范围,可获得落地奖励和立项资金支持,即:在我区转化注册法人实体的,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50万元落地资金奖励,高校院所通过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落地我区的学科性公司,视为入库成果,享受同一标准资金奖励。获得落地奖励资金2年以内,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分档给予100—1000万元资金奖励,按照“拨投联动”的方式落实。
三、申报时间
本次成果持有人自荐、高校院所推荐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下月起实施常态化征集入库,每月25日前可报送。
四、申报材料
填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重点项目清单》(学校推荐应附加推荐信函),并将签字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邮箱:995589330@qq.com。请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臣 联系电话:84820319
王雪瑶 联系电话: 84792562
附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重点项目清单.xls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