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范围
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科技奖的提名单位,负责在辖区范围内择优进行限额提名,包括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三、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高新区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二)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1年(2023年4月30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3年4月30日前)。
(三)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4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四)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五)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六)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
(七)科研失信行为查实人员申报市科技奖,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予以限制。
四、提名程序
(一)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组织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kjxm.kjj.dl.gov.cn/user/login.html),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同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按照《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三)提名书审核
提名单位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提名书》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
(四)提名书提交
经公示、审核后,提名单位在线提交提名书。
五、材料报送
(一)提名书原件(1份)。系统提交电子版,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提名单位存档备查。
(二)公示证明电子版。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由提名单位审核后存档备查。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上传。
六、提名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6月17日
提名单位在线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
提名函、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奖励业务咨询: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4797213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1.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范围
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科技奖的提名单位,负责在辖区范围内择优进行限额提名,包括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三、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高新区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二)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1年(2023年4月30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3年4月30日前)。
(三)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4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四)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五)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六)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
(七)科研失信行为查实人员申报市科技奖,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予以限制。
四、提名程序
(一)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组织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kjxm.kjj.dl.gov.cn/user/login.html),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同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按照《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三)提名书审核
提名单位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提名书》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
(四)提名书提交
经公示、审核后,提名单位在线提交提名书。
五、材料报送
(一)提名书原件(1份)。系统提交电子版,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提名单位存档备查。
(二)公示证明电子版。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由提名单位审核后存档备查。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上传。
六、提名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6月17日
提名单位在线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
提名函、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奖励业务咨询: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4797213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1.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