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应为在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机构应为已备案的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和已认定的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含高校院所);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并提供三方合作协议等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4.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方式
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机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4.促成技术合同相关发票、银行转账、实际到账凭证,无形资产入账凭证。
五、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按要求在线填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申请表》电子版(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8月23日,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
六、市局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洋齐
联系电话:0411-39989850
邮箱:dlskjjcgc@126.com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 15840923121
七、区级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雨婷
联系电话:0411-88148081
附件: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申请表.doc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doc
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4.大连市科技局通知链接https://kjj.dl.gov.cn/art/2024/7/29/art_4901_2342002.html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应为在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机构应为已备案的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和已认定的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含高校院所);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并提供三方合作协议等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4.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方式
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机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4.促成技术合同相关发票、银行转账、实际到账凭证,无形资产入账凭证。
五、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按要求在线填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申请表》电子版(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8月23日,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
六、市局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洋齐
联系电话:0411-39989850
邮箱:dlskjjcgc@126.com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 15840923121
七、区级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雨婷
联系电话:0411-88148081
附件: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申请表.doc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doc
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4.大连市科技局通知链接https://kjj.dl.gov.cn/art/2024/7/29/art_4901_2342002.html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