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辽宁省2025年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企业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
二、申报方式
依据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企业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其中一种予以申报。
采取线上方式,企业通过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4.175)进行申报,平台新注册企业注册时选择“申报单位账号注册”,初审单位名称选择“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流程提示补全单位信息并退出,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正常使用账号,再次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在左侧“申报进行项”列表中选择申报项目开始申报。注册及申报操作流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电话:姚盼13898640078。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的有关规定,如实提报必选和可选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申报答疑QQ群:请申报企业加入QQ群831369144,进群后提供企业名称及申报类别,如有申报疑问可在群里交流或拨打咨询电话84793214。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刘 鹰 84793214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姚 盼13898640078
朱东栋13478491019
黄思凯18004266870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创办发[2021]2号).pdf
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9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辽宁省2025年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企业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
二、申报方式
依据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企业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其中一种予以申报。
采取线上方式,企业通过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4.175)进行申报,平台新注册企业注册时选择“申报单位账号注册”,初审单位名称选择“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流程提示补全单位信息并退出,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正常使用账号,再次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在左侧“申报进行项”列表中选择申报项目开始申报。注册及申报操作流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电话:姚盼13898640078。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的有关规定,如实提报必选和可选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申报答疑QQ群:请申报企业加入QQ群831369144,进群后提供企业名称及申报类别,如有申报疑问可在群里交流或拨打咨询电话84793214。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刘 鹰 84793214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姚 盼13898640078
朱东栋13478491019
黄思凯18004266870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科创办发[2021]2号).pdf
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