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5年第1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单位评审复核及定级组织单位确认等程序,大连奥托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 (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大连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pdf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大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5年第1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单位评审复核及定级组织单位确认等程序,大连奥托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 (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大连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pdf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