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24〕2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科发〔2025〕192号);《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科规发〔2025〕6号)。
二、支持领域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长期引进急需紧缺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有外国国籍和博士学位,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年龄为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相符。
2.申报时已到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登记注册1年以上。
2.有具体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能配备中方技术团队支持外国高层次人才开展研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能够对外国高层次人才合作研发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
四、支持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税前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60万元资助。具体标准为:税前年薪在3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年薪的40%资助;税前年薪在50万元(含)以上、80万元以下的,按年薪的50%资助;税前年薪在8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薪的60%资助。
2025年度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周期均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申报方式
此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征集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要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严禁虚列虚报。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2.各申报单位应保存好项目执行期间外籍专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信息,专家现场工作照片或视频,以及支付薪金的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
3.各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籍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4.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申报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申报和实施期间如发生专家调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合并重组,以及项目无法推进等情况,应及时通过主管部门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限项要求
1.已获批历年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立项的,不得重复申请;
2.同一外籍专家申请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3.外籍专家不能同时申报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海外优秀专家、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人才项目。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大连市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扫描成PDF上传;
(2)材料附件包括:①专家来华工作证明材料(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入境记录页、国际机票或电子客票行程单,现场工作照片等);②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工作协议(中外文);③项目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证明材料;④申报单位是企业的,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含研发投入情况)、在职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⑤其他能证明项目单位和聘请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等。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协议》。
2、网上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与提交。
业务咨询电话:39989838
高新区业务咨询电话:88146216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668605856、18804007105
技术支持QQ群号:1029360870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24〕2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科发〔2025〕192号);《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科规发〔2025〕6号)。
二、支持领域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长期引进急需紧缺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有外国国籍和博士学位,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年龄为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相符。
2.申报时已到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登记注册1年以上。
2.有具体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能配备中方技术团队支持外国高层次人才开展研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能够对外国高层次人才合作研发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
四、支持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税前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60万元资助。具体标准为:税前年薪在3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年薪的40%资助;税前年薪在50万元(含)以上、80万元以下的,按年薪的50%资助;税前年薪在8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薪的60%资助。
2025年度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周期均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申报方式
此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征集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要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严禁虚列虚报。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2.各申报单位应保存好项目执行期间外籍专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信息,专家现场工作照片或视频,以及支付薪金的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
3.各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籍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4.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申报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申报和实施期间如发生专家调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合并重组,以及项目无法推进等情况,应及时通过主管部门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限项要求
1.已获批历年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立项的,不得重复申请;
2.同一外籍专家申请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3.外籍专家不能同时申报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海外优秀专家、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人才项目。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大连市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扫描成PDF上传;
(2)材料附件包括:①专家来华工作证明材料(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入境记录页、国际机票或电子客票行程单,现场工作照片等);②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工作协议(中外文);③项目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证明材料;④申报单位是企业的,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含研发投入情况)、在职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⑤其他能证明项目单位和聘请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等。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协议》。
2、网上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与提交。
业务咨询电话:39989838
高新区业务咨询电话:88146216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668605856、18804007105
技术支持QQ群号:1029360870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