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辽科办发〔2026〕21号),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从优、择优申报”原则,对标相应层级准入条件,自主选择雏鹰、瞪羚、独角兽其中一类提交申报材料。本次申报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企业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三、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提报必选和可选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加强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省科技厅将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对各市报备的雏鹰企业展开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备案。
四、入板培育服务相关说明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瞪羚独角兽”专板为瞪羚、独角兽企业入板提供无偿服务,请申报瞪羚、独角兽的企业自愿提交入板材料:《入板培育(挂牌)及股权登记协议》(详见附件4)和《企业征信采集查询授权书》(详见附件5)。在文件尾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同时加盖骑缝章,PDF文档请于申报结束前报送至电子邮箱:skczxqyb@126.com。
附件:
附件1:(省通知)关于开展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pdf
附件2:(市通知)关于开展大连市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pdf
附件3: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21号).pdf
区科技局联系人:刘 鹰 84793214
市科技局联系人:崔世铭 39989876
技术平台联系电话:
姚 盼13898640078
朱东栋13478491019
黄思凯18004266870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投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张倩茹
电 话:024-22769760、18240188808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30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辽科办发〔2026〕21号),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从优、择优申报”原则,对标相应层级准入条件,自主选择雏鹰、瞪羚、独角兽其中一类提交申报材料。本次申报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企业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三、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提报必选和可选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加强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省科技厅将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对各市报备的雏鹰企业展开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备案。
四、入板培育服务相关说明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瞪羚独角兽”专板为瞪羚、独角兽企业入板提供无偿服务,请申报瞪羚、独角兽的企业自愿提交入板材料:《入板培育(挂牌)及股权登记协议》(详见附件4)和《企业征信采集查询授权书》(详见附件5)。在文件尾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同时加盖骑缝章,PDF文档请于申报结束前报送至电子邮箱:skczxqyb@126.com。
附件:
附件1:(省通知)关于开展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pdf
附件2:(市通知)关于开展大连市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pdf
附件3: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21号).pdf
区科技局联系人:刘 鹰 84793214
市科技局联系人:崔世铭 39989876
技术平台联系电话:
姚 盼13898640078
朱东栋13478491019
黄思凯18004266870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投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张倩茹
电 话:024-22769760、18240188808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