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高新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9〕50号)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自然资发〔2019〕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地质灾害情况
2018年高新区辖区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2019年高新区地质灾隐患害点分布情况
根据年初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24处隐患点分布在龙王塘街道13处、大连奶牛场5处、凌水街道6处。其中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分别是:龙王塘街道佛门寺兴华水产育苗场旁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水库东侧路边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老座山水库西侧路边山体滑坡隐患点、龙王塘街道熙龙社区思情街40号楼南侧的山体崩塌隐患点、凌水街道河口村樱桃沟华信商业楼北侧山体滑坡隐患点(正在治理)、庙岭工业区鑫兴精密仪器铸造厂旁山体崩塌隐患点(正在治理)、庙岭工业区原百合氧枪喷头有限公司北侧山体崩塌隐患点(正在治理)。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
各街道、开发办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以彻底消除地灾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勘察、设计,经专家论证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不同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各街道、开发办、各村应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地质灾害:一是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制;二是在地灾隐患点设立明显的标准警示牌;三是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四是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 五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各街道、开发办及所属各村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如遇发生崩塌、滑坡险情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封闭道路,设立警戒线。要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分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逐点认定责任主体,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逐点落实技术责任人,实现隐患点防灾预案全覆盖,建立健全完善的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要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典型经验做法,强化群测群防体系人员业务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二、各街道(开发办)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认真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以及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要进一步拓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渠道,务必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村、户和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人员转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要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乡村、学校、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工地等人员聚集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作为防治重点区域,特别是加大7、8月主汛期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牢牢把握住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三、要进一步做好非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保证防灾信息畅通,灾情险情速报及时,应急处置到位。在非汛期排查工作应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力求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四、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大连市建筑边坡工程管理办法》,依法加大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到位。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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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高新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9〕50号)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自然资发〔2019〕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地质灾害情况
2018年高新区辖区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2019年高新区地质灾隐患害点分布情况
根据年初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24处隐患点分布在龙王塘街道13处、大连奶牛场5处、凌水街道6处。其中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分别是:龙王塘街道佛门寺兴华水产育苗场旁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水库东侧路边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老座山水库西侧路边山体滑坡隐患点、龙王塘街道熙龙社区思情街40号楼南侧的山体崩塌隐患点、凌水街道河口村樱桃沟华信商业楼北侧山体滑坡隐患点(正在治理)、庙岭工业区鑫兴精密仪器铸造厂旁山体崩塌隐患点(正在治理)、庙岭工业区原百合氧枪喷头有限公司北侧山体崩塌隐患点(正在治理)。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
各街道、开发办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以彻底消除地灾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勘察、设计,经专家论证后,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不同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各街道、开发办、各村应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地质灾害:一是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制;二是在地灾隐患点设立明显的标准警示牌;三是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四是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 五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各街道、开发办及所属各村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如遇发生崩塌、滑坡险情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封闭道路,设立警戒线。要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分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逐点认定责任主体,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逐点落实技术责任人,实现隐患点防灾预案全覆盖,建立健全完善的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要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典型经验做法,强化群测群防体系人员业务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二、各街道(开发办)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认真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以及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要进一步拓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渠道,务必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村、户和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人员转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要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乡村、学校、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工地等人员聚集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作为防治重点区域,特别是加大7、8月主汛期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牢牢把握住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三、要进一步做好非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保证防灾信息畅通,灾情险情速报及时,应急处置到位。在非汛期排查工作应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力求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四、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大连市建筑边坡工程管理办法》,依法加大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到位。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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