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102910003/2023-00009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大政发〔2022〕22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我区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2022年启动普查,我区结合市级要求及试点经验,组建区级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按照市级具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各相关街道开展技术实训指导,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2025年完成成果汇总、验收和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管理局,成员由区社会管理局和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区社会管理局负责土壤普查牵头抓总工作。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技术支撑、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具体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对于区县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二)严格质量管理控制
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意义,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23年5月9日
附 件
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赵百强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曹文龙 区社会管理局局长
隋学家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成 员:徐 丹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丛 明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钟利锋 区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姜 斌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岳 兵 凌水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梁春艳 七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大政发〔2022〕22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我区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2022年启动普查,我区结合市级要求及试点经验,组建区级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按照市级具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各相关街道开展技术实训指导,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2025年完成成果汇总、验收和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管理局,成员由区社会管理局和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区社会管理局负责土壤普查牵头抓总工作。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技术支撑、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具体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对于区县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二)严格质量管理控制
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意义,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23年5月9日
附 件
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赵百强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曹文龙 区社会管理局局长
隋学家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成 员:徐 丹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丛 明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钟利锋 区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姜 斌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岳 兵 凌水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梁春艳 七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