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102910003/2023-00013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23〕1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区社会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疫,我区检出布鲁氏菌病阳性羊6只,其中龙王塘街道黄泥川村李宜华饲养的羊3只,奶牛场山川柳村刘有财饲养的羊3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区管委会决定对上述染病羊实施扑杀,特颁此令。
一、本令在区社会管理局划定的疫点内实施。
二、仅对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的阳性羊进行扑杀。
三、立即禁止销售染病羊及所产鲜奶,并严格按要求彻底销毁。
四、由区社会管理局会同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组织对疫点染病羊进行扑杀,并按有关规定对被扑杀的染病羊进行处理。
五、鉴于布鲁氏菌病为人畜共患病,区社会管理局要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六、区社会管理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要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本命令执行,及时向区管委会报告疫情动态,确保彻底消除疫源。
七、本命令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区社会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疫,我区检出布鲁氏菌病阳性羊6只,其中龙王塘街道黄泥川村李宜华饲养的羊3只,奶牛场山川柳村刘有财饲养的羊3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区管委会决定对上述染病羊实施扑杀,特颁此令。
一、本令在区社会管理局划定的疫点内实施。
二、仅对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的阳性羊进行扑杀。
三、立即禁止销售染病羊及所产鲜奶,并严格按要求彻底销毁。
四、由区社会管理局会同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组织对疫点染病羊进行扑杀,并按有关规定对被扑杀的染病羊进行处理。
五、鉴于布鲁氏菌病为人畜共患病,区社会管理局要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六、区社会管理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要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本命令执行,及时向区管委会报告疫情动态,确保彻底消除疫源。
七、本命令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