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102910003/2024-00004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民主自治、管理服务等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研究决定成立凌水街道邻海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青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圣岛亲海社区、小平岛第一社区管理范围,并撤销枫峪园社区青峪服务站建制。
一、新成立社区
凌水街道邻海社区管理范围为海第小区、海景御花园小区、泊岸观邸小区、亲海东园1-5号、邻海园A区B组团1-9号、波菲蓝岛小区,共3555户。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5人(含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凌水街道青峪社区管辖四至范围为东至埃森哲公司,南至旅顺南路,西至桃源农庄,北临山体,管理汇贤云玺、青峪西园共2044户以及埃森哲、信华信沿线。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5人(含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二、调整社区管理范围
圣岛亲海社区管理范围调整为亲海园 A1、A2组团,海悦山小区,二疗地块C1-7号,共4421户。小平岛第一社区管理范围调整为香岛丽湾小区、悦丽海湾小区一期二期三期、月伴湾小区,共3812户。撤销枫峪园社区青峪社区服务站建制,枫峪园社区管理范围为枫峪园小区,共1640户。
凌水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抓紧做好新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建工作,尽快组织社区正常运转。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区建设的大局出发,增强为社区服务意识,支持和保障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民主自治、管理服务等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研究决定成立凌水街道邻海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青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圣岛亲海社区、小平岛第一社区管理范围,并撤销枫峪园社区青峪服务站建制。
一、新成立社区
凌水街道邻海社区管理范围为海第小区、海景御花园小区、泊岸观邸小区、亲海东园1-5号、邻海园A区B组团1-9号、波菲蓝岛小区,共3555户。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5人(含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凌水街道青峪社区管辖四至范围为东至埃森哲公司,南至旅顺南路,西至桃源农庄,北临山体,管理汇贤云玺、青峪西园共2044户以及埃森哲、信华信沿线。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5人(含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二、调整社区管理范围
圣岛亲海社区管理范围调整为亲海园 A1、A2组团,海悦山小区,二疗地块C1-7号,共4421户。小平岛第一社区管理范围调整为香岛丽湾小区、悦丽海湾小区一期二期三期、月伴湾小区,共3812户。撤销枫峪园社区青峪社区服务站建制,枫峪园社区管理范围为枫峪园小区,共1640户。
凌水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抓紧做好新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组建工作,尽快组织社区正常运转。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区建设的大局出发,增强为社区服务意识,支持和保障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