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2102910003/2026-00003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规发〔2026〕1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5-16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
| 发布日期: | 2026-05-16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2026年区党工委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强化人工智能引领作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人工智能OPC的决策部署,抢抓科技产业创新发展范式变革机遇,进一步激发“人工智能+”创业活力,大力培育基于人工智能的创业新模式,构建创新活跃、潜力迸发的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创业生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支持措施。
第一条 空间场地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OPC免费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办公工位,并配套共享会议室、路演厅、休闲交流区等设施。对成长迅速、发展潜力大的OPC项目,由OPC社区优先提供独立办公空间。
第二条 AI资源支持
按照实际采购额度的50%,给予OPC“token加油包”补贴,用于算力服务、模型训练、语料服务等,每家OPC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补贴采取季度兑现方式。
第三条 OPC培优支持
鼓励各类人才创办OPC企业,围绕企业运营、市场拓展、AI赋能、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年度遴选,对入选OPC给予10万元创业资金奖励。
第四条 场景资源支持
推动政府公共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向OPC社区开放。支持OPC参与大厂、大企场景建设,遴选形成示范场景项目,按照场景建设实际投入的35%给予补贴,每家OPC每年最高50万元。
第五条 科技金融支持
围绕OPC个性化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OPC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对获得贷款的OPC,按1%年化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每个OPC年度补贴最高30万元。
第六条 人才培养支持
实施“超级训练营”专项计划,免费提供AI技术应用、创业实战、产业对接等系统培训服务。建立OPC创业人才库,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创业人才项目。
第七条 人才安居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OPC人才,统筹提供区内人才公寓房源,享受租金优惠,并按照市区人才支持政策给予安居补贴。
第八条 产学研合作支持
常态化组织技术对接会、成果推介会、校企联合研发活动。配备技术经理人,提供免费的技术需求诊断、成果转化评估、产学研合作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免费匹配高校院所专家资源。
第九条 赛事活动支持
鼓励OPC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对在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的项目,由其获奖人(团队)创办的OPC企业,给予天使基金支持。
第十条 OPC社区建设运营支持
建立完善OPC社区运营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服务设施、OPC数量、创业服务、活动组织、场景开发等方面开展评估考核,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经费补助。
第十一条 附则
本措施自2026年6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4日。本措施所支持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资格标准、申报流程、审核标准及具体实施方式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与区内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措施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本措施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2026年区党工委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高新区支持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强化人工智能引领作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人工智能OPC的决策部署,抢抓科技产业创新发展范式变革机遇,进一步激发“人工智能+”创业活力,大力培育基于人工智能的创业新模式,构建创新活跃、潜力迸发的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创业生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支持措施。
第一条 空间场地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OPC免费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办公工位,并配套共享会议室、路演厅、休闲交流区等设施。对成长迅速、发展潜力大的OPC项目,由OPC社区优先提供独立办公空间。
第二条 AI资源支持
按照实际采购额度的50%,给予OPC“token加油包”补贴,用于算力服务、模型训练、语料服务等,每家OPC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补贴采取季度兑现方式。
第三条 OPC培优支持
鼓励各类人才创办OPC企业,围绕企业运营、市场拓展、AI赋能、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年度遴选,对入选OPC给予10万元创业资金奖励。
第四条 场景资源支持
推动政府公共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向OPC社区开放。支持OPC参与大厂、大企场景建设,遴选形成示范场景项目,按照场景建设实际投入的35%给予补贴,每家OPC每年最高50万元。
第五条 科技金融支持
围绕OPC个性化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OPC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对获得贷款的OPC,按1%年化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每个OPC年度补贴最高30万元。
第六条 人才培养支持
实施“超级训练营”专项计划,免费提供AI技术应用、创业实战、产业对接等系统培训服务。建立OPC创业人才库,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创业人才项目。
第七条 人才安居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OPC人才,统筹提供区内人才公寓房源,享受租金优惠,并按照市区人才支持政策给予安居补贴。
第八条 产学研合作支持
常态化组织技术对接会、成果推介会、校企联合研发活动。配备技术经理人,提供免费的技术需求诊断、成果转化评估、产学研合作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免费匹配高校院所专家资源。
第九条 赛事活动支持
鼓励OPC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对在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的项目,由其获奖人(团队)创办的OPC企业,给予天使基金支持。
第十条 OPC社区建设运营支持
建立完善OPC社区运营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服务设施、OPC数量、创业服务、活动组织、场景开发等方面开展评估考核,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经费补助。
第十一条 附则
本措施自2026年6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4日。本措施所支持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资格标准、申报流程、审核标准及具体实施方式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与区内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措施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本措施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