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高管发〔2009〕66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09-06-15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及时控制和除治突发性重大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园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树良高新区管委会副局级领导
副组长:侯希立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文教卫生局
财政局
凌水街道办事处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园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管理局书记牛志林担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合作与协调。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事业管理局:对突发林业生物灾害提出预警意见并制定防治措施;依法对区内重大林业生物灾害进行鉴定和监测;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的申请和下拨。
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城市主、干道路的树木及周围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园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负责全区物业小区的树木及周围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文教卫生局: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树木及周边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财政局:根据园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需要,负责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措施。
凌水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街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农药和防治器械的储备,针对凌水地区国有和集体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时有效开展。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药品和器材储备,并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及时开展防治工作;指导并协调奶牛场工作站做好奶牛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园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与成员单位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状,对工作出色单位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2009年6月13日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及时控制和除治突发性重大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园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树良高新区管委会副局级领导
副组长:侯希立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文教卫生局
财政局
凌水街道办事处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园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管理局书记牛志林担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合作与协调。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事业管理局:对突发林业生物灾害提出预警意见并制定防治措施;依法对区内重大林业生物灾害进行鉴定和监测;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的申请和下拨。
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城市主、干道路的树木及周围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园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负责全区物业小区的树木及周围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文教卫生局: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树木及周边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财政局:根据园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需要,负责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措施。
凌水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街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农药和防治器械的储备,针对凌水地区国有和集体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时有效开展。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药品和器材储备,并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及时开展防治工作;指导并协调奶牛场工作站做好奶牛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园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与成员单位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状,对工作出色单位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200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