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09〕7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09-06-24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园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机构:
根据大高编发[2009]20号和大编办发(2009)24号文件,同意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迁办公室更名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能是:
1.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并报园区管委会批准;
2.依据园区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及中长期计划,对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查、统计;编制整理土地专项规划;
3.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存量土地及其它需要储备的土地进行储备;
4.负责园区范围内的动、拆迁安置工作;
5.对储备土地进行整理和出让前的合理利用;
6.筹措运作土地储备的资金;
7.核定土地储备成本;
8.完成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该中心注册资本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
特此通知。
2009年6月22日
园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机构:
根据大高编发[2009]20号和大编办发(2009)24号文件,同意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迁办公室更名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能是:
1.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并报园区管委会批准;
2.依据园区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及中长期计划,对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查、统计;编制整理土地专项规划;
3.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存量土地及其它需要储备的土地进行储备;
4.负责园区范围内的动、拆迁安置工作;
5.对储备土地进行整理和出让前的合理利用;
6.筹措运作土地储备的资金;
7.核定土地储备成本;
8.完成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该中心注册资本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
特此通知。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