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09〕136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管委会 | |
发布日期: | 2010-01-14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大高管发〔2009〕136号
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园区机关各部门、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机构:
现将《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日印发(共印12份)
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大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大连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对大连高新区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简称区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所开展的监督、评议和考核。
第三条 区管委会主管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区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局、人力资源局、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法制学习、宣传情况;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五)实施行政行为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情况。
第六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分为部门自查、随机抽查和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区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本办法和考核细则自行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区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局、人力资源局负责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第七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一)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行政执法案卷;
(三)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现场检查行政执法情况;
(五)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情况;
(六)评议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评议考核方式。
第八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评价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考核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附考核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12分)
1.成立由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职责。(6分)
2.制定具体可行的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6分)
二、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12分)
3.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向社会进行深入、有效的宣传普及;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两个月内组织宣传。(3分)
4.健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领导成员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并掌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每年做好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自行组织及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培训不少于15天,考试合格率达100%。(3分)
5.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通过培训考核,并经资格审查,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其他法定执法证件,持证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证件按规定注册、更换。(3分)
6.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无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和违法乱纪行为。(3分)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16分)
7.梳理界定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本单位负责实施的以及应当协助其他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分)
8.区分不同的执法职权类别,科学合理地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制作好行政执法流程图,做好向社会公示工作;将执法职权梳理、流程图报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7分)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员,按照责任制进行追究。(6分)
四、行政行为(12分)
10.本部门当年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相抵触,无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内容。(4分)
11.制定规范性文件经过调研论证和法制审核,程序合法。(4分)
12.每年定期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4分)
13.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依法公示,依法听证,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时限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行使行政许可权符合法定职责、权限、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6分)
14.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建立并落实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有关制度。(6分)
15.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对象、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搭车收费,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6分)
16.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增强执法文书的说理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整。(6分)
五、行政执法监督(14分)
17.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办公室(法制处)备案。(4分)
18.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及时报送办公室(法制处)备案。(3分)
19.按季度向办公室(法制处)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3分)
20.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案具体合法、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成效明显。(2分)
21.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制度、抓落实。(2分)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4分)
22.依法做好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分)
23.涉及本单位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决得到履行。(2分)
七、加分情况
24.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或省、市以文件或简报的形式总结推广的,分别加3分和2分(不重复计算);行政执法工作被评为市、省、部级优秀的,加3分。
大高管发〔2009〕136号
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园区机关各部门、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机构:
现将《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日印发(共印12份)
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大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大连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对大连高新区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简称区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所开展的监督、评议和考核。
第三条 区管委会主管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区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局、人力资源局、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法制学习、宣传情况;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五)实施行政行为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情况。
第六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分为部门自查、随机抽查和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区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本办法和考核细则自行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区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局、人力资源局负责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第七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一)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行政执法案卷;
(三)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现场检查行政执法情况;
(五)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情况;
(六)评议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评议考核方式。
第八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评价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考核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附考核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12分)
1.成立由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职责。(6分)
2.制定具体可行的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6分)
二、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12分)
3.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向社会进行深入、有效的宣传普及;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两个月内组织宣传。(3分)
4.健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领导成员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并掌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每年做好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自行组织及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培训不少于15天,考试合格率达100%。(3分)
5.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通过培训考核,并经资格审查,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其他法定执法证件,持证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证件按规定注册、更换。(3分)
6.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无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和违法乱纪行为。(3分)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16分)
7.梳理界定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本单位负责实施的以及应当协助其他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分)
8.区分不同的执法职权类别,科学合理地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制作好行政执法流程图,做好向社会公示工作;将执法职权梳理、流程图报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7分)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员,按照责任制进行追究。(6分)
四、行政行为(12分)
10.本部门当年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相抵触,无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内容。(4分)
11.制定规范性文件经过调研论证和法制审核,程序合法。(4分)
12.每年定期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4分)
13.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依法公示,依法听证,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时限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行使行政许可权符合法定职责、权限、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6分)
14.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建立并落实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有关制度。(6分)
15.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对象、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搭车收费,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6分)
16.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增强执法文书的说理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整。(6分)
五、行政执法监督(14分)
17.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办公室(法制处)备案。(4分)
18.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及时报送办公室(法制处)备案。(3分)
19.按季度向办公室(法制处)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3分)
20.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案具体合法、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成效明显。(2分)
21.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制度、抓落实。(2分)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4分)
22.依法做好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分)
23.涉及本单位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决得到履行。(2分)
七、加分情况
24.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或省、市以文件或简报的形式总结推广的,分别加3分和2分(不重复计算);行政执法工作被评为市、省、部级优秀的,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