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发〔2009〕151号
关于设立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园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驻区机构: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要求,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同意设立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的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一、"扫黄打非"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更好的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推进大连高新区实现"两个第一"、争创"两个一流",建设和谐园区的重要手段。
"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对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的出版、印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进行监管;对互联网、声讯台传播文化产品、信息及其服务等活动进行监管;对其他与"扫黄打非"工作有关的文化活动进行监管。
"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封堵、查缴政治性、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净化文化市场;封堵、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相关不良信息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传播的淫秽色情不良信息;依法查处制黄贩黄、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查处和取缔假冒、伪造刊名刊号出版物的非法出版物;规范、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发展。
二、"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分工
"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负责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责任分工制度。
(一)党工委、管委会的职责
"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要设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提供装备,保证必需的经费和条件,并建立完善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二)职能部门的职责
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切实把"扫黄打非"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纪工委(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黄打非"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扫黄打非"工作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部门及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宣传中心:负责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协调、指导"扫黄打非"工作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
3、公安分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危害国家安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出版物,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进行连侦办,依法打击文化市场犯罪活动;查禁、取缔各类制"黄"贩"黄"活动;对网上涉"黄"涉"非"活动进行监督,对传播反动淫秽内容和信息及盗版制品的网站和个人,依法立案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印刷业的治安管理;负责淫秽关盘鉴定;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取缔制售盗版非法出版物活动,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参与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4、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在民间组织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5、财政局:将"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编委办: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扫黄打非"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编制保障。
7、行政执法局:科学规划摊(亭)布局,控制总量,审批占道报刊摊(亭)位置:负责清理、取缔占道销售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等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与重点部位的有关单位签订门前管理责任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参与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8、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工商分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影发行放映、印刷复制、互联网服务等经营单位进行工商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市场主体资质和经营范围进行日常监管;对无经营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以及超范围经营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影发行放映、印刷复制、互联网服务等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和取缔;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等有形市场经营业户的资质进行监管;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部门,开展对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批发、零售、出租单位以及印刷(含打字复印)企业的执法检查,根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建议吊销违规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利用现有企业分类监督系统,建立健全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经营单位违法违规专项记录,区文教卫生局要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称及其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文教卫生局:根据其职能分为教育和文化两方面职责。
教育处: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扫黄打非"法制宣传教育,防止反动、淫秽色情等违禁出版物及盗版教材教辅材料流入校园;协助出版行政部门查处系统内非法出版、印制、征订、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非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规范教材教辅读物发行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文体处:负责对证照齐全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封堵和查缴各种非法音像制品,打击音像制品盗版活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音像制品进行鉴定;对网吧等互联网公共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取缔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对证照齐全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软件、印刷复制等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封堵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打击盗印以及非法印刷复制等活动;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软件光盘的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进口活动;监督管理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活动;对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单位和计算机硬件制造商、销售商预装软件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
11、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计划及阶段性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领导小组意见,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采取巡查、暗访、监测等方法,对文化市场进行动态监控;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 "黄"涉 "非"违法案件,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通报"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扫黄打非"工作经验,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三、拟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玉华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 张树良 园区管委会副局级领导
成 员 李 全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马振西 财政局局长
于 波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侯希立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崔 维 文教卫生局局长
崔新春 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卫中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宣传中心主任
徐 涛 公安分局局长
夏 斌 工商分局局长
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教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广田同志兼任。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大高管发〔2009〕151号
关于设立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园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驻区机构: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要求,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同意设立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的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一、"扫黄打非"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更好的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推进大连高新区实现"两个第一"、争创"两个一流",建设和谐园区的重要手段。
"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对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的出版、印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进行监管;对互联网、声讯台传播文化产品、信息及其服务等活动进行监管;对其他与"扫黄打非"工作有关的文化活动进行监管。
"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封堵、查缴政治性、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净化文化市场;封堵、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相关不良信息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传播的淫秽色情不良信息;依法查处制黄贩黄、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查处和取缔假冒、伪造刊名刊号出版物的非法出版物;规范、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发展。
二、"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分工
"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负责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责任分工制度。
(一)党工委、管委会的职责
"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要设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提供装备,保证必需的经费和条件,并建立完善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二)职能部门的职责
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切实把"扫黄打非"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纪工委(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黄打非"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扫黄打非"工作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部门及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宣传中心:负责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协调、指导"扫黄打非"工作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
3、公安分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危害国家安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出版物,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进行连侦办,依法打击文化市场犯罪活动;查禁、取缔各类制"黄"贩"黄"活动;对网上涉"黄"涉"非"活动进行监督,对传播反动淫秽内容和信息及盗版制品的网站和个人,依法立案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印刷业的治安管理;负责淫秽关盘鉴定;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取缔制售盗版非法出版物活动,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参与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4、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在民间组织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5、财政局:将"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编委办: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扫黄打非"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编制保障。
7、行政执法局:科学规划摊(亭)布局,控制总量,审批占道报刊摊(亭)位置:负责清理、取缔占道销售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等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与重点部位的有关单位签订门前管理责任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参与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8、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工商分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影发行放映、印刷复制、互联网服务等经营单位进行工商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市场主体资质和经营范围进行日常监管;对无经营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以及超范围经营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影发行放映、印刷复制、互联网服务等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和取缔;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等有形市场经营业户的资质进行监管;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部门,开展对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批发、零售、出租单位以及印刷(含打字复印)企业的执法检查,根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建议吊销违规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利用现有企业分类监督系统,建立健全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经营单位违法违规专项记录,区文教卫生局要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称及其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文教卫生局:根据其职能分为教育和文化两方面职责。
教育处: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扫黄打非"法制宣传教育,防止反动、淫秽色情等违禁出版物及盗版教材教辅材料流入校园;协助出版行政部门查处系统内非法出版、印制、征订、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非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规范教材教辅读物发行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文体处:负责对证照齐全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封堵和查缴各种非法音像制品,打击音像制品盗版活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音像制品进行鉴定;对网吧等互联网公共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取缔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对证照齐全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软件、印刷复制等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封堵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打击盗印以及非法印刷复制等活动;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软件光盘的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进口活动;监督管理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活动;对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单位和计算机硬件制造商、销售商预装软件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
11、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计划及阶段性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领导小组意见,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采取巡查、暗访、监测等方法,对文化市场进行动态监控;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 "黄"涉 "非"违法案件,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通报"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扫黄打非"工作经验,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三、拟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玉华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 张树良 园区管委会副局级领导
成 员 李 全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马振西 财政局局长
于 波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侯希立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崔 维 文教卫生局局长
崔新春 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卫中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宣传中心主任
徐 涛 公安分局局长
夏 斌 工商分局局长
大连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教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广田同志兼任。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