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1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9〕67号)精神,为确保高新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普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8年 “两街一场”划归园区以来,我区地域、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结构更加复杂,组织开展园区第六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园区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加强高新区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高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高新区人口资源底数,为高新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板报、大屏幕、互联网等媒体及条幅、大型拱门、流动车辆等,大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 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财政负责市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区级财政负责区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街道办事处要保证本地区必须的普查经费开支,特别是保证抽调的普查员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兑现。
四、 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各有关部门及普查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 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大连高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四日
大连高新园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华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孙潍军 园区办公室主任
王育新 园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局长
赵卫中 园区宣传中心主任
王学伟 凌水街道副主任
于 琨 龙王塘街道副主任
朱 旭 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葛 非 园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
刘兆侃 园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素华 园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赵 霞 园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
成 员:纪 滨 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廷发 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连安 园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乔彧卿 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国 园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崔新春 园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雪松 园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统计局(联系电话:84790699),赵霞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1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9〕67号)精神,为确保高新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普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8年 “两街一场”划归园区以来,我区地域、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结构更加复杂,组织开展园区第六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园区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加强高新区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高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高新区人口资源底数,为高新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板报、大屏幕、互联网等媒体及条幅、大型拱门、流动车辆等,大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 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财政负责市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区级财政负责区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街道办事处要保证本地区必须的普查经费开支,特别是保证抽调的普查员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兑现。
四、 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各有关部门及普查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 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大连高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四日
大连高新园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华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孙潍军 园区办公室主任
王育新 园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局长
赵卫中 园区宣传中心主任
王学伟 凌水街道副主任
于 琨 龙王塘街道副主任
朱 旭 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葛 非 园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
刘兆侃 园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素华 园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赵 霞 园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
成 员:纪 滨 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廷发 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连安 园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乔彧卿 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国 园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崔新春 园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雪松 园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统计局(联系电话:84790699),赵霞局长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