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经管委会同意,特建立大连高新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文教卫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公安分局。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主席由分管教育的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委员由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教卫生局,负责学前教育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教卫生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
二、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1.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审议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2.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3.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主席批准可召集临时会议。
2.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和通知。
3.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4.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文教卫生局: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核发办园许可证;承担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负责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卫生部门负责依法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岗位培训;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计生部门负责汇总年新生儿数据,会同教育部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审核。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民办幼儿园成本核算申请,审批托保费标准,责成幼儿园公示后实施收费。
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中的适龄儿童给予照顾。
财政局:负责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将幼儿教师职称的晋级、评定等列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会同文教卫生局合理配置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幼儿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规划建设局:会同文教卫生局在城区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
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和土地保障;督促有关单位同步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交付文教卫生局统一管理、使用。
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协助相关部门,承担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幼儿园建设、管理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非法无证办园的工作。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3月4日
园区各单位、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经管委会同意,特建立大连高新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文教卫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公安分局。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主席由分管教育的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委员由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教卫生局,负责学前教育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教卫生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
二、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1.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审议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2.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3.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主席批准可召集临时会议。
2.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和通知。
3.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4.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文教卫生局: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核发办园许可证;承担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负责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卫生部门负责依法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岗位培训;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计生部门负责汇总年新生儿数据,会同教育部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审核。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民办幼儿园成本核算申请,审批托保费标准,责成幼儿园公示后实施收费。
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中的适龄儿童给予照顾。
财政局:负责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将幼儿教师职称的晋级、评定等列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会同文教卫生局合理配置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幼儿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规划建设局:会同文教卫生局在城区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
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和土地保障;督促有关单位同步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交付文教卫生局统一管理、使用。
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协助相关部门,承担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幼儿园建设、管理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非法无证办园的工作。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