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14〕2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4年5月22日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5月22日
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责任和分工,建立全方位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体系,保障国土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1、建立以园区管委会为主体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明确管委会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管委会与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开发管理办公室签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书》,对其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的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建立在管委会领导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规划、行政执法、公安、法院、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以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开发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的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制。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与所辖各行政村签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状》,对其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将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数量、违法违规问题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至管委会。
4、建立村委会为责任主体的监管责任制。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本村国土资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村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每周将本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数量、违法违规问题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至街道办事处或开发管理办公室。
二、责任目标
通过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确保我区做到以下几方面:
1、确保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规范、良好,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
2、确保责任期限内本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省、市规定要求的比例。
3、确保不出现因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4、确保不因违法用地问题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被省、市约谈、问责。
5、确保不在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中被定为重点整改地区。
三、责任追究
1、对不能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制度、未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的比例超过省、市要求范围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办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追责。
3、凡发生被国家、省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经查违法事实属实的,并造成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管委会对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5月22日
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责任和分工,建立全方位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体系,保障国土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1、建立以园区管委会为主体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明确管委会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管委会与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开发管理办公室签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书》,对其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的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建立在管委会领导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规划、行政执法、公安、法院、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以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开发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的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制。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与所辖各行政村签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状》,对其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将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数量、违法违规问题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至管委会。
4、建立村委会为责任主体的监管责任制。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本村国土资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村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每周将本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数量、违法违规问题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至街道办事处或开发管理办公室。
二、责任目标
通过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确保我区做到以下几方面:
1、确保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规范、良好,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
2、确保责任期限内本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省、市规定要求的比例。
3、确保不出现因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4、确保不因违法用地问题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被省、市约谈、问责。
5、确保不在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中被定为重点整改地区。
三、责任追究
1、对不能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制度、未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的比例超过省、市要求范围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办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追责。
3、凡发生被国家、省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管理办公室,经查违法事实属实的,并造成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管委会对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