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14〕29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4年6月20日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普通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军分区2014年征兵命令》,现将我区2014年征兵任务明确如下:
一、征集任务分配
街道任务按照常住人口比例分配:凌水街道办事处18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7人。高校任务按照辽宁省征兵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联合下达的征集任务完成,具体为:大连理工大学139人、大连海事大学117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79人,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15人。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的征集比例。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和相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填写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为2年零3个月。
六、征集时间
从现在开始征集,9月1日前完成审批定兵,并办理入伍手续,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输完毕。
七、相关要求
(一) 落实政策规定,提高新兵质量。继续推进征集对象主体改革,加大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征兵程序,认真组织征兵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深化征集办法和征接兵方式改革,加强征兵信息化建设和征兵心理检测,提高新兵征集质量。
(二) 加大监督力度,严肃征兵纪律。要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教育,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健全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要切实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利用征兵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三) 加强统筹协调,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各级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要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征兵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征兵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做好征兵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教育部门和普通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把好新兵文化关,并认真落实好在校大学生士兵的学业安排、退役后复学、学费减免等工作,切实解除应征大学生的后顾之忧。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优抚经费及时到位。纪检部门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通过全区上下努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6月19日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普通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军分区2014年征兵命令》,现将我区2014年征兵任务明确如下:
一、征集任务分配
街道任务按照常住人口比例分配:凌水街道办事处18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7人。高校任务按照辽宁省征兵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联合下达的征集任务完成,具体为:大连理工大学139人、大连海事大学117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79人,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15人。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的征集比例。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和相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填写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为2年零3个月。
六、征集时间
从现在开始征集,9月1日前完成审批定兵,并办理入伍手续,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输完毕。
七、相关要求
(一) 落实政策规定,提高新兵质量。继续推进征集对象主体改革,加大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征兵程序,认真组织征兵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深化征集办法和征接兵方式改革,加强征兵信息化建设和征兵心理检测,提高新兵征集质量。
(二) 加大监督力度,严肃征兵纪律。要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教育,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健全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要切实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利用征兵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三) 加强统筹协调,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各级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要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征兵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征兵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做好征兵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教育部门和普通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把好新兵文化关,并认真落实好在校大学生士兵的学业安排、退役后复学、学费减免等工作,切实解除应征大学生的后顾之忧。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优抚经费及时到位。纪检部门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通过全区上下努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