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14〕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4年2月18日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高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2月17日
大连高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责任分工
2014年,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工作计划(要点)安排如下: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工作。2014年,管委会将出台《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由各部门按照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定期上报拟公开信息,经行政服务中心汇总后,进行网上公开。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网站数据更新及时,运维情况良好。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确保应进大厅的部门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推进权限下放和窗口充分授权工作。制定并推行部门窗口充分授权制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减少审批环节,使全区审批事项均由部门窗口在行政大厅办结,全面实现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办结的“一站式”。建立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及相关制度,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能纳入大厅办理的项目一律进厅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网络中心孙兴东)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制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备案管理工作,尤其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并实施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相关工作制度,加大高新区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尤其是两个街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 (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执法部门及责任人)
3、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办将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进行清理,并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审查认定。法制办将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委托执法资格的部门进行资格审定,同时下发行政执法许可证书,并在外网上公示。(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4、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为加强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法制办将按照审验标准对全区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查,换发新帖。(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执法部门及负责人)
5、做好新证办理和旧证换发工作。为确保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2014年法制办将对未持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新证,并做好执法人员的旧证(过期)换发工作;同时要在外网上公示。(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2014年,法制办要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里规定的指标,争取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市县、先导区中名列在前。(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7、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大连高新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依法绘制《大连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图》,确保决策的科学、透明、高效。(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8、做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2014年,法制办将认真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非持证人员和持证期满人员,报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9、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以及合同备案工作。2014年,法制办要基于高新区外网上建立的“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办理系统”,并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10、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吴琦)
11、深入加强和创新高新区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以多种有效方式服务于高新区经济发展,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社会事业管理局张可)
12、认真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相应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有关部门负责人)
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高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2月17日
大连高新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责任分工
2014年,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工作计划(要点)安排如下: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工作。2014年,管委会将出台《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由各部门按照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定期上报拟公开信息,经行政服务中心汇总后,进行网上公开。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网站数据更新及时,运维情况良好。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确保应进大厅的部门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推进权限下放和窗口充分授权工作。制定并推行部门窗口充分授权制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减少审批环节,使全区审批事项均由部门窗口在行政大厅办结,全面实现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办结的“一站式”。建立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及相关制度,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能纳入大厅办理的项目一律进厅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网络中心孙兴东)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制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备案管理工作,尤其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并实施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相关工作制度,加大高新区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尤其是两个街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 (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执法部门及责任人)
3、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办将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进行清理,并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审查认定。法制办将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委托执法资格的部门进行资格审定,同时下发行政执法许可证书,并在外网上公示。(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4、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为加强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法制办将按照审验标准对全区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查,换发新帖。(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执法部门及负责人)
5、做好新证办理和旧证换发工作。为确保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2014年法制办将对未持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新证,并做好执法人员的旧证(过期)换发工作;同时要在外网上公示。(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2014年,法制办要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里规定的指标,争取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市县、先导区中名列在前。(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7、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大连高新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依法绘制《大连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图》,确保决策的科学、透明、高效。(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8、做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2014年,法制办将认真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非持证人员和持证期满人员,报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有关部门法制联络员)
9、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以及合同备案工作。2014年,法制办要基于高新区外网上建立的“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办理系统”,并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行政服务中心唐晓光)
10、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吴琦)
11、深入加强和创新高新区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以多种有效方式服务于高新区经济发展,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社会事业管理局张可)
12、认真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相应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制办黄志敏、吴琦,有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