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14〕3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4年6月27日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招考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新区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并印发给你们。望各成员单位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职责》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的相关职责,圆满完成我区招生考试工作。
联系人:陈昱 联系电话:84790828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高新区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高新区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招考工作的改革要求和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以规范化管理为根本,以现代化技术应用为保障,为深化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实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强化管理,规范程序,遵守制度,圆满完成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高新区招考委成员名单
主 任: 林 华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
任
常务副主任: 于 波 高新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副主任: 崔 维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局长
赵卫中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王玉平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
周广军 高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维尉 高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利锋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五分局副局长
董 峰 高新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丛 明 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吕新刚 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建国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太明 凌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承武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新区辖区内各中学校长
(如上述招考委成员因工作变更或调离本单位,不再担任招考委成员,则由该招考委成员单位另行安排相关领导担任招考委成员。招考委不再下发《职责》通知。)
委员会下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兼),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昱;考试指挥中心: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全体。
二、招考委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文教卫生局
1、全面负责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考试顺利进行。
2、负责搞好考点建设、保密室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招生考试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考试前后工作跟踪检查,杜绝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考试质量。
4、负责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及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5、切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指导各学校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6、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做好试卷接送、保管工作。
7、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8、负责协调医院加强各考试期间卫生防疫和卫生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援助。
9、负责考点所在地的食品饮食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考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10、加强考点的卫生防疫工作,严禁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11、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
1、将招生考试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体现招生考试工作的政府行为。
2、统筹协调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3、组织创建良好的考试社会环境。
4、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5、机要处负责相关考试邮寄试卷的接收并与招考办做好交接;或与邮局协商,让邮局将试卷机要件直接送到高新区招生办,由招生办直接签收。
6、保密办联合公安分局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考试期间试卷和答卷的保密工作。
(三)公安分局
1、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保管、交接、实施考试等环节的保卫工作。安排警力、警车,接送试题(卷),配合区招生办做好试题(卷)安全保密工作。
2、联合保密部门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试卷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考点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考试平安。
4、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电信部门对招生考试中有关作弊信息和有害信息的排查清除。
5、制定各类考试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果断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交警大队
1、与城市管理局协调做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疏导、安全保障和通往辖区内各考点的相关路段的管制工作。
2、做好与旅顺口区、沙河口区所管辖相关道路的协调工作。
3、负责协调龙王塘派出所做好中考期间六十三中学考生前往考点的相关路段的管制和牵引工作。
(五)市行政执法五分局、行政执法局
1、负责所管辖城区环境的综合整治,整顿清理考点周边的杂乱摊点和违章建筑。
2、协同公安部门做好各考点周边的治安工作。
(六)环保分局
与城市管理局协调配合,对考点周围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控和查处,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净化无干扰。
(七)财政局
1、负责协调并落实考点建设、保密室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确保考点、保密室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达到标准要求。
2、对全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正常运转。
(八)城市管理局
1、与环保局协调配合,对建筑施工单位、装修单位的噪声污染进行监控和查处,消除考试期间的建筑噪声污染。
2、负责考点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考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3、与公安交警协调做好考试期间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考试期间通往考点和试卷保密室道路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和交通牵引。
4、做好城建工作与考试工作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九)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
1、凌水街道负责考前对辖区内考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考试期间的电力供给和应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负责辖区内考点学校外围秩序,考试相关人员车辆的停放。
2、龙王塘街道负责考试期间辖区内学校考生前往考点的车辆安排。
(十)高新区辖区内各中学
1、考点学校具体负责中考考点的布置(包括考场平面示意图、考场、桌凳、考务室、考务办、医务室、宣传栏、考点条幅等),做好供水、卫生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正常顺利进行。
2、考前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使用。
3、加强考生安全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4、负责各考试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电子监控器和屏蔽仪的调试、安装、维护工作,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6、及时与区招生办沟通,做好与考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7、考点学校负责与辖区内电业部门联系,考试前对考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考试期间所有考点的正常供电,不得停电。
高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招考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新区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并印发给你们。望各成员单位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职责》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的相关职责,圆满完成我区招生考试工作。
联系人:陈昱 联系电话:84790828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高新区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高新区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招考工作的改革要求和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以规范化管理为根本,以现代化技术应用为保障,为深化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实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强化管理,规范程序,遵守制度,圆满完成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高新区招考委成员名单
主 任: 林 华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
任
常务副主任: 于 波 高新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副主任: 崔 维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局长
赵卫中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王玉平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
周广军 高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维尉 高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利锋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五分局副局长
董 峰 高新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丛 明 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吕新刚 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建国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太明 凌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承武 龙王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新区辖区内各中学校长
(如上述招考委成员因工作变更或调离本单位,不再担任招考委成员,则由该招考委成员单位另行安排相关领导担任招考委成员。招考委不再下发《职责》通知。)
委员会下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兼),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昱;考试指挥中心: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全体。
二、招考委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文教卫生局
1、全面负责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考试顺利进行。
2、负责搞好考点建设、保密室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招生考试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考试前后工作跟踪检查,杜绝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考试质量。
4、负责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及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5、切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指导各学校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6、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做好试卷接送、保管工作。
7、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8、负责协调医院加强各考试期间卫生防疫和卫生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援助。
9、负责考点所在地的食品饮食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考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10、加强考点的卫生防疫工作,严禁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11、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
1、将招生考试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体现招生考试工作的政府行为。
2、统筹协调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
3、组织创建良好的考试社会环境。
4、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5、机要处负责相关考试邮寄试卷的接收并与招考办做好交接;或与邮局协商,让邮局将试卷机要件直接送到高新区招生办,由招生办直接签收。
6、保密办联合公安分局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考试期间试卷和答卷的保密工作。
(三)公安分局
1、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保管、交接、实施考试等环节的保卫工作。安排警力、警车,接送试题(卷),配合区招生办做好试题(卷)安全保密工作。
2、联合保密部门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试卷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考点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考试平安。
4、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电信部门对招生考试中有关作弊信息和有害信息的排查清除。
5、制定各类考试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果断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交警大队
1、与城市管理局协调做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疏导、安全保障和通往辖区内各考点的相关路段的管制工作。
2、做好与旅顺口区、沙河口区所管辖相关道路的协调工作。
3、负责协调龙王塘派出所做好中考期间六十三中学考生前往考点的相关路段的管制和牵引工作。
(五)市行政执法五分局、行政执法局
1、负责所管辖城区环境的综合整治,整顿清理考点周边的杂乱摊点和违章建筑。
2、协同公安部门做好各考点周边的治安工作。
(六)环保分局
与城市管理局协调配合,对考点周围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控和查处,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净化无干扰。
(七)财政局
1、负责协调并落实考点建设、保密室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确保考点、保密室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达到标准要求。
2、对全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正常运转。
(八)城市管理局
1、与环保局协调配合,对建筑施工单位、装修单位的噪声污染进行监控和查处,消除考试期间的建筑噪声污染。
2、负责考点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考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3、与公安交警协调做好考试期间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考试期间通往考点和试卷保密室道路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和交通牵引。
4、做好城建工作与考试工作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九)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
1、凌水街道负责考前对辖区内考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考试期间的电力供给和应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负责辖区内考点学校外围秩序,考试相关人员车辆的停放。
2、龙王塘街道负责考试期间辖区内学校考生前往考点的车辆安排。
(十)高新区辖区内各中学
1、考点学校具体负责中考考点的布置(包括考场平面示意图、考场、桌凳、考务室、考务办、医务室、宣传栏、考点条幅等),做好供水、卫生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正常顺利进行。
2、考前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使用。
3、加强考生安全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4、负责各考试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电子监控器和屏蔽仪的调试、安装、维护工作,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6、及时与区招生办沟通,做好与考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7、考点学校负责与辖区内电业部门联系,考试前对考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考试期间所有考点的正常供电,不得停电。
高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