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发〔2015〕6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5-09-06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为建立健全高新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人性化、常态化、智慧化,建设与“又高又新”相匹配的区容环境,提升高新区美誉度,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完善整治监管责任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街道、社区、单位三级责任体系和市区两级监督体系”的工作要求,建立区负总责、街道总抓、社区自治、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监管责任体系。
管委会对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高新区实际情况,确定管理目标,制定整治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街道是市容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区直管区域除外)城市管理工作,根据管委会布置的市容环境管理任务,逐项组织落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场主办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市容维护和日常保洁工作。
区级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区直管的区域市容环境实施监督管理,根据需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社区是市容环境管理的最基本力量,要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组织发动居民群众、物业管理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共创文明社区;对乱搭乱建、毁坏绿化、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向街道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二、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的原则,以街道(地区)为主体,社区为基础,构建“街道(地区)——社区(村)”两级管理网格,形成区包街道(地区)、街道(地区)领导包社区(村)、社区(村)工作人员包楼院的网格责任体系。建立 “社区工作人员——执法队员——社区民警——环卫职工”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市容环境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一级网格:全区划分为四个一级网络,包括: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软件园地区、七贤岭地区。
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基础,由一级网格责任部门(人)负责划分。
三、实行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区域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文教卫生局、社会事业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能的同时要在常态化管理和专项整治中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履职尽责。
1、实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机制。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启动联动机制,展开联合执法:
(1)涉及多头交叉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2)部门单一执法力量薄弱,急需加强配合支持;
(3)大型集中整治活动;
(4)区管委会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实行同街道、社区之间的纵向联动机制。建立由街道牵头、社区参与、执法部门配合的管理与整治模式,合力做好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区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派驻各街道,实行双重领导,属地化管理。
3、实行同驻区院校、部队、友邻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区域内各院校、部队及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建立广泛联系,协调督促上述各单位同步做好环境管理和治理工作。
四、建立整治与建设并举的管理机制
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统筹安排、同步进行的原则,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解决城区内积存的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通过及时对整治区域进行建设改造,落实“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切实优化城区环境品质;通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和建设成果,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管理“五项工程”:1、边角工程,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通过绿化、美化等手段,将环境死角变为景观亮点;2、垃圾箱工程,根据使用需求,对现有垃圾箱进行升级改造,改变垃圾点环境卫生情况恶劣的现状;3、景观商亭工程,对有手续、有需求的书报亭、水果商亭、景区饮料亭等进行合理布局和景观化改造;4、亮化工程,对黄浦路两侧,凌水湾、七贤岭等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改造,让高新区晚上亮起来;5、监控工程,结合天网工程,对主要街道、重点场所实施24小时全覆盖网络监控。
五、建立全民参与机制
以街道(地区)为主体,充分发挥爱卫会作用,有计划、经常性的发动辖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楼院、厂区、单位自治,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陋习,自觉维护楼院卫生,美化居住环境。与企业、商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加强内外环境整治维护,确保日常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联合驻区高校对校园内、校园周边及家属区的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辖区市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市容环境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以区宣传中心、街道(地区)为主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交网络,以及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常态宣传,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家园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与常规管理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报道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容环境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境的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建立常态化考核办法及奖惩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定期和视情、适时不定期巡视检查,对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反馈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考核以街道、社区作为基本单位,考核结果实行排序,管委会通报点评。
八、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根据市容环境管理和整治工作需要,设立区市容环境管理专项经费,用于购置与维护市容环境管理相关的设备、装备、监控系统、机具;人员加班、误餐补贴;环境整治发生的相关治理费用等支出。建立稳定的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建立健全高新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人性化、常态化、智慧化,建设与“又高又新”相匹配的区容环境,提升高新区美誉度,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完善整治监管责任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街道、社区、单位三级责任体系和市区两级监督体系”的工作要求,建立区负总责、街道总抓、社区自治、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监管责任体系。
管委会对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高新区实际情况,确定管理目标,制定整治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街道是市容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区直管区域除外)城市管理工作,根据管委会布置的市容环境管理任务,逐项组织落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场主办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市容维护和日常保洁工作。
区级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区直管的区域市容环境实施监督管理,根据需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社区是市容环境管理的最基本力量,要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组织发动居民群众、物业管理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共创文明社区;对乱搭乱建、毁坏绿化、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向街道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二、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的原则,以街道(地区)为主体,社区为基础,构建“街道(地区)——社区(村)”两级管理网格,形成区包街道(地区)、街道(地区)领导包社区(村)、社区(村)工作人员包楼院的网格责任体系。建立 “社区工作人员——执法队员——社区民警——环卫职工”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市容环境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一级网格:全区划分为四个一级网络,包括:凌水街道、龙王塘街道、软件园地区、七贤岭地区。
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基础,由一级网格责任部门(人)负责划分。
三、实行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区域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文教卫生局、社会事业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能的同时要在常态化管理和专项整治中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履职尽责。
1、实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机制。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启动联动机制,展开联合执法:
(1)涉及多头交叉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2)部门单一执法力量薄弱,急需加强配合支持;
(3)大型集中整治活动;
(4)区管委会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实行同街道、社区之间的纵向联动机制。建立由街道牵头、社区参与、执法部门配合的管理与整治模式,合力做好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区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派驻各街道,实行双重领导,属地化管理。
3、实行同驻区院校、部队、友邻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区域内各院校、部队及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建立广泛联系,协调督促上述各单位同步做好环境管理和治理工作。
四、建立整治与建设并举的管理机制
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统筹安排、同步进行的原则,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解决城区内积存的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通过及时对整治区域进行建设改造,落实“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切实优化城区环境品质;通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和建设成果,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管理“五项工程”:1、边角工程,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通过绿化、美化等手段,将环境死角变为景观亮点;2、垃圾箱工程,根据使用需求,对现有垃圾箱进行升级改造,改变垃圾点环境卫生情况恶劣的现状;3、景观商亭工程,对有手续、有需求的书报亭、水果商亭、景区饮料亭等进行合理布局和景观化改造;4、亮化工程,对黄浦路两侧,凌水湾、七贤岭等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改造,让高新区晚上亮起来;5、监控工程,结合天网工程,对主要街道、重点场所实施24小时全覆盖网络监控。
五、建立全民参与机制
以街道(地区)为主体,充分发挥爱卫会作用,有计划、经常性的发动辖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楼院、厂区、单位自治,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陋习,自觉维护楼院卫生,美化居住环境。与企业、商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加强内外环境整治维护,确保日常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联合驻区高校对校园内、校园周边及家属区的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辖区市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市容环境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以区宣传中心、街道(地区)为主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交网络,以及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常态宣传,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家园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与常规管理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报道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容环境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境的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建立常态化考核办法及奖惩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定期和视情、适时不定期巡视检查,对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反馈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考核以街道、社区作为基本单位,考核结果实行排序,管委会通报点评。
八、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根据市容环境管理和整治工作需要,设立区市容环境管理专项经费,用于购置与维护市容环境管理相关的设备、装备、监控系统、机具;人员加班、误餐补贴;环境整治发生的相关治理费用等支出。建立稳定的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