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 大高管办发〔2019〕1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关于印发《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水街道办事处、龙王塘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库“清四乱”及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9〕17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确保河长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实现河长“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有效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街道是此次“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管委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赵百强任组长,社管、城管、环保、文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垃圾清理、水面保洁、水质改善等工作。各街道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社管局负责专项清理行动日常管理,检查督导、验收考核、技术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加强涉河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环保分局负责做好沿河企业排污行为治理等工作;城管局负责指导河流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开展沿河厕所治理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阶段划分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5日一4月30曰)
各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河道“四乱”问题、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影响河道生态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有关情况基础上,制定《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步骤、制定标准,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全面清理阶段(5月1日一5月31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及现有垃圾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各街道要以辖区内主要河道为工作重点,兼顾各支流,从人口密集区河段入手,突出公路沿线河段,由点及面、分批启动、合理统筹、彻底清理。对不同种类垃圾要分类进行处理,清理、运输、填埋(焚烧)等各环节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防止处理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在垃圾清理期间,各级河长至少开展2次垃圾清理巡河工作。
(三)验收考核阶段(5月15日一6月30日)
社管局负责制定此次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5月15日前,各街道应完成本辖区河道垃圾清理自验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报告。5月底前,社管局将组织对各街道垃圾清理工作逬行复验。6月份,市水务局对各区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专项行动完成后,区各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各街道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结朿后,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机制,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将其作为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具体问題。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要积极做好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进度控制、信息报送、验收考核、工作总结等工作。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街道要明确专职信息报送人员,每旬向社管局及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街道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做好验收考核。社管局负责制定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要做好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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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水街道办事处、龙王塘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库“清四乱”及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19〕17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确保河长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实现河长“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有效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街道是此次“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管委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赵百强任组长,社管、城管、环保、文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垃圾清理、水面保洁、水质改善等工作。各街道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社管局负责专项清理行动日常管理,检查督导、验收考核、技术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加强涉河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环保分局负责做好沿河企业排污行为治理等工作;城管局负责指导河流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开展沿河厕所治理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阶段划分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5日一4月30曰)
各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河道“四乱”问题、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影响河道生态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有关情况基础上,制定《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步骤、制定标准,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全面清理阶段(5月1日一5月31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及现有垃圾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各街道要以辖区内主要河道为工作重点,兼顾各支流,从人口密集区河段入手,突出公路沿线河段,由点及面、分批启动、合理统筹、彻底清理。对不同种类垃圾要分类进行处理,清理、运输、填埋(焚烧)等各环节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防止处理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在垃圾清理期间,各级河长至少开展2次垃圾清理巡河工作。
(三)验收考核阶段(5月15日一6月30日)
社管局负责制定此次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5月15日前,各街道应完成本辖区河道垃圾清理自验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报告。5月底前,社管局将组织对各街道垃圾清理工作逬行复验。6月份,市水务局对各区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专项行动完成后,区各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各街道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结朿后,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机制,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将其作为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具体问題。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要积极做好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进度控制、信息报送、验收考核、工作总结等工作。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街道要明确专职信息报送人员,每旬向社管局及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街道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做好验收考核。社管局负责制定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要做好河道“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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