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
大高管办发〔2020〕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大规介办发〔2020〕2号)和《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组织调整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规介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对我区2019年11月7日公布的《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自然资源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2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三、生态环境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32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辐射安全许可”。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9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部门和层级调整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删除“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市场监管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7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根据调整情况,现将《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予以公布。
附件: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布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
大高管办发〔2020〕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大规介办发〔2020〕2号)和《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组织调整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规介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对我区2019年11月7日公布的《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自然资源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2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三、生态环境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32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辐射安全许可”。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9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部门和层级调整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删除“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市场监管部门
《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71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根据调整情况,现将《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予以公布。
附件:大连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