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规划公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山川柳加氢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 设计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山川柳加氢站项目 项目位置:高新区英歌石旅顺南路与山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用地性质:加气站用地 规划指标:详见公布图 公布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复文号:(建字第2102112026GG0006662号) 批复时间:2026年3月2... 2026-03-30 09:52:50
规划公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山川柳加油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 设计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山川柳加油站项目 项目位置:高新区英歌石旅顺南路与山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用地性质:加油站用地 规划指标:详见公布图 公布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复文号:(建字第2102112026GG0005689号) 批复时间:2026年3月2... 2026-03-30 09:51:06
规划公布:高新区七贤东路西南侧03地块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大连润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新区七贤东路西南侧03地块住宅项目 项目位置:高新区七贤岭街道环涛路以南、七贤东路西南侧,A街区03#地块。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规划指标:详见公布图 公布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复文号:建字第2102112026GG0004690号 批复时间:2026年3月21日 公布形式:政务网公示、现场... 2026-03-30 09:42:47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026-03-27 15:52:07
关于开展辽宁省智改数转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辽宁省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原则上需通过两化融合评估达到集成提升及以上阶段,以及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水平,或者为先进级以上智能工厂。详情请见附件。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于3月31号前登录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完成线上申... 2026-03-27 13:42:39
关于“疫苗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在线访谈 1.主持人:什么是疫苗?接种疫苗会不会像吃抗生素产生耐药性? 答:疫苗是一种预防性的生物制品,利用病原微生物或者其蛋白质、多糖或者核酸,以单体或者载体的方式,通过预防接种的形式进入人体后,诱导机体产生特异性的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从而使机体获得预防该疾病免疫力的制品。药物治疗属于被动免疫的方式,而接种疫苗属于主动免疫的方式,是诱导人体自身产生抵抗病原微生物的能力,是不会有产生耐药... 2026-03-26 14:15:59
这场对接会,推动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深度交流合作 3月19日,由大连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金普新区科工信局联合主办的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场景应用对接交流会成功举办,高新区信华信、联通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亿达信息、共兴达等30余家软件企业,以及金普新区冰山集团、西太平洋石化等10余家工业企业参加活动。 市工信局介绍了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情况,详细解读了国家、省、市场景应用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大... 2026-03-26 11:06:57
高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 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3月20日,高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昆林在连调研和召开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党委书记薛雁翔主持会议,区党工委领导班子... 2026-03-26 10:57:10
2026年高新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资格公示 根据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6〕27号)要求,经初审,2026年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共2家(详见附件),均为首次申请。现将申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至4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社会管理局(联系电话:0411-84792002)反映。 附件.2026年高新区养... 2026-03-26 09:58:09
公示 大自然(高)公字〔2026〕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大连三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位于大高新区旅顺中路东侧、山英路西侧山坡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为3493.41平方米。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上述单位... 2026-03-26 09: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