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号)要求,本报告由大连高新区财政局编制完成。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查阅。详情请与大连高新区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邮编:116023,电话:84820521)。
一、总体公开情况。2018年,大连高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依托高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含部门预决算和财政预决算以及非税收入目录),其中,通知公告类1条,政务公开类16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托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3条。根据《预算法》规定,经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以及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同时,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除涉密部门外,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公开了部门职责,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同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无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无。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无。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无。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无。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大连高新区财政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指定相关处室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局内相关处室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大连高新区财政局配备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名,政务公开专项经费预算0元,全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大连高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号)要求,本报告由大连高新区财政局编制完成。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查阅。详情请与大连高新区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邮编:116023,电话:84820521)。
一、总体公开情况。2018年,大连高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依托高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含部门预决算和财政预决算以及非税收入目录),其中,通知公告类1条,政务公开类16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托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3条。根据《预算法》规定,经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以及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同时,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除涉密部门外,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公开了部门职责,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同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无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无。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无。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无。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无。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大连高新区财政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指定相关处室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局内相关处室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大连高新区财政局配备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名,政务公开专项经费预算0元,全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大连高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