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办公室(审计局)
(了解该部门)|发布时间:2019-08-29 10:36:28| 浏览次数 28557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我局受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下列宗地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大连航天长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大连航天科研试验保障中心一期”项目,规划批复计容建筑面积为63640平方米,实际计容建筑面积为64157.89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306.65万元。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510
联系电话:0411-8479338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