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大国资监督〔2019〕116号),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办法》内容共分九章
第一部分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坚持客观公正定责。坚持分级分层追责。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
第二部分责任追究范围:集团管控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境外经营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等。
第三部分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或资产损失率及影响情形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
(一)一般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50万元(大连市标准100万元)以下,或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1%以下,且造成影响较小的情形。
(二)较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大连市标准1000万元)以下,或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1%(含)以上2%以下,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情形。
(三)重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或资产损失不足200万元,但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2%以上(含),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损失金额虽未达上述标准,但损失后果严重,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重大资产损失。
如果资产损失同时符合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的多种,采取就高原则认定损失。
第四部分责任认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一)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主管工作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三)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处理: 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二)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绩效工资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三)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责任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失信惩戒。
(四)纪律处分。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五)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企业责任追究协调工作机制。管委会确定区国资办为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有关问题和线索,初步核实后进行分类处置,并采取督办、联合核查、专项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关核查工作,认定相关人员责任,研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第七部分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和组织实施:
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发现和受理。调查和认定。处理和申诉。整改和完善。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以国企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组织部、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办,国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组成。
国企应成立以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为组织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追究机构,保障编制和经费。
政策原文: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73a80ca2017470e54d7a018b.html
关于《大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大国资监督〔2019〕116号),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办法》内容共分九章
第一部分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坚持客观公正定责。坚持分级分层追责。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
第二部分责任追究范围:集团管控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境外经营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等。
第三部分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或资产损失率及影响情形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
(一)一般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50万元(大连市标准100万元)以下,或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1%以下,且造成影响较小的情形。
(二)较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大连市标准1000万元)以下,或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1%(含)以上2%以下,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情形。
(三)重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或资产损失不足200万元,但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净资产2%以上(含),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损失金额虽未达上述标准,但损失后果严重,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重大资产损失。
如果资产损失同时符合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的多种,采取就高原则认定损失。
第四部分责任认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一)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主管工作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三)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处理: 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二)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绩效工资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三)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责任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失信惩戒。
(四)纪律处分。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五)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企业责任追究协调工作机制。管委会确定区国资办为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有关问题和线索,初步核实后进行分类处置,并采取督办、联合核查、专项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关核查工作,认定相关人员责任,研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第七部分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和组织实施:
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发现和受理。调查和认定。处理和申诉。整改和完善。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以国企党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组织部、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办,国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组成。
国企应成立以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为组织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追究机构,保障编制和经费。
政策原文: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73a80ca2017470e54d7a01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