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或技术中心等)。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共同申报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或高价值知识产权(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二、申报条件
1.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的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助;
2.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00件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示范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助;
3.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50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4.同一单位同一领域只能申报一次;同一件发明专利或者PCT仅能用于1家申报主体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项目申报书》;
2.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配备等证明材料;
4.已有专利储备对本项目支撑作用分析报告;
5.上一年度申报单位(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19年以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PCT申请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获批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成效,国家、省市批复的知识产权相关平台、机构等,自行或委托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等)。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办事指南—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网页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与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415723@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
联系人:苑志晓
联系电话:0411-84791541
地址:高新区黄浦路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三期225室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或技术中心等)。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共同申报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或高价值知识产权(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二、申报条件
1.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的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助;
2.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00件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示范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助;
3.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50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4.同一单位同一领域只能申报一次;同一件发明专利或者PCT仅能用于1家申报主体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项目申报书》;
2.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配备等证明材料;
4.已有专利储备对本项目支撑作用分析报告;
5.上一年度申报单位(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19年以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PCT申请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获批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成效,国家、省市批复的知识产权相关平台、机构等,自行或委托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等)。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办事指南—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网页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与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415723@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
联系人:苑志晓
联系电话:0411-84791541
地址:高新区黄浦路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三期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