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0〕51号 签发人:孙龙业
尊敬的于祖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村民组长报酬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相关部门吸纳代表建议,提出落实方案。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和办法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人民政府给予指导”。根据大组发[2017]84号文件精神,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内治安、公共卫生防疫、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农村党员教育经费等,应在财政规范保障范畴。目前,我区代管街道中,仅龙王塘街道还存在部分涉农事项。我区将加强调研和指导,责成龙王塘街道将您所提的建议纳入工作计划,加以研究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相关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抄 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厅
经办人:刘晓雯
张 达 84792109
大高管函〔2020〕51号 签发人:孙龙业
尊敬的于祖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村民组长报酬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相关部门吸纳代表建议,提出落实方案。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和办法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人民政府给予指导”。根据大组发[2017]84号文件精神,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内治安、公共卫生防疫、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农村党员教育经费等,应在财政规范保障范畴。目前,我区代管街道中,仅龙王塘街道还存在部分涉农事项。我区将加强调研和指导,责成龙王塘街道将您所提的建议纳入工作计划,加以研究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相关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抄 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厅
经办人:刘晓雯
张 达 8479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