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对符合条件的67家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电话:84597069。
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对符合条件的67家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电话:84597069。
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