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推广资金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认真组织材料,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报送到区经济发展局453房间,经区里初审后统一报送到市发改委。
附件:关于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推广资金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大发改工业字〔2020〕769号).pdf
联系人:姜作福 84820243
2020年12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推广资金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认真组织材料,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报送到区经济发展局453房间,经区里初审后统一报送到市发改委。
附件:关于大连市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推广资金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大发改工业字〔2020〕769号).pdf
联系人:姜作福 84820243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