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谋划和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7号)相关要求,请各相关企业积极报送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等领域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大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18日
园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谋划和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7号)相关要求,请各相关企业积极报送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等领域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大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