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通知,依据文件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经大连市金保系统比对、街道初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复审目前合格80家企业,1853人,补贴金额17568452.09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4797315
附: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明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通知,依据文件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经大连市金保系统比对、街道初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复审目前合格80家企业,1853人,补贴金额17568452.09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4797315
附: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明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