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两宗地划拨给大连北控东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河口污水处理厂及黄泥川污水处理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河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河口湾A地块,河口地铁站西侧,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6号)、《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函》(大高经发函[2020]12号)及园区规建局《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210000001)、《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1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65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5.85平方米。
黄泥川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龙王塘街道老座山水库下游,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5号)、《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文件的说明》(大高经发函[2021]7号)及园区规建局《黄泥川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170000006)、《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2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399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1.66平方米。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107
联系电话:0411-8479338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两宗地划拨给大连北控东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河口污水处理厂及黄泥川污水处理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河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河口湾A地块,河口地铁站西侧,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6号)、《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函》(大高经发函[2020]12号)及园区规建局《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210000001)、《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1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65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5.85平方米。
黄泥川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龙王塘街道老座山水库下游,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5号)、《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文件的说明》(大高经发函[2021]7号)及园区规建局《黄泥川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170000006)、《关于黄泥川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2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399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1.66平方米。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107
联系电话:0411-8479338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