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核人员范围:
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报人
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申请购房补贴的人员不在此次复核之列,具体复核时间待发放前另行通知。
二、 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请勿装订。
1、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一致的,
需提交:2021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在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电话有变动的要额外注明。
2、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不一致但仍在高新区的,需提交:
①2021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在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电话有变动的要额外注明;
②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③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④由人事外包公司代缴社保或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交工作单位与其签订的代缴协议或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不一致,且已变动到大连市其它区的,需及时办理转出手续。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的工作日
受理地点:大连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B厅12号窗口,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前楼),公交3路、28路、531路等高新园区站,地铁1号线七贤岭站C口。
咨询电话:88149752
四、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在个人电脑终端或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B厅自助打印,并且需在《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在个人电脑终端打印方式详见附件2。
2、参加复核人员如果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与初次资格认定时填报不一致的,请及时到住建部门进行变更,办理地址:高能街88号-2,406室。
附1. 2020年第一批高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1年第一季度)复核名单.xls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2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核人员范围:
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报人
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申请购房补贴的人员不在此次复核之列,具体复核时间待发放前另行通知。
二、 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请勿装订。
1、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一致的,
需提交:2021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在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电话有变动的要额外注明。
2、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不一致但仍在高新区的,需提交:
①2021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在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电话有变动的要额外注明;
②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③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④由人事外包公司代缴社保或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交工作单位与其签订的代缴协议或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2021年一季度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不一致,且已变动到大连市其它区的,需及时办理转出手续。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的工作日
受理地点:大连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B厅12号窗口,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前楼),公交3路、28路、531路等高新园区站,地铁1号线七贤岭站C口。
咨询电话:88149752
四、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在个人电脑终端或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B厅自助打印,并且需在《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左上角标明本人在复核名单中的序号及联系电话。在个人电脑终端打印方式详见附件2。
2、参加复核人员如果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与初次资格认定时填报不一致的,请及时到住建部门进行变更,办理地址:高能街88号-2,406室。
附1. 2020年第一批高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1年第一季度)复核名单.xls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