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7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应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报;市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驻连中省属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以正式印发结题文件为准),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市人社局推荐报送等程序逐级申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申报质量。
2、请于5月19日前,将汇总后的各类表单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三创中心。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 雪 电 话:13604092659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909
邮 箱:280186859@qq.com
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倩倩、陶思莉 电 话:84618690
附件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2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7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应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报;市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驻连中省属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以正式印发结题文件为准),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市人社局推荐报送等程序逐级申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申报质量。
2、请于5月19日前,将汇总后的各类表单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三创中心。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 雪 电 话:13604092659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909
邮 箱:280186859@qq.com
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倩倩、陶思莉 电 话:84618690
附件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