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办法》(大残联发〔2012〕47号)、《大连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办法实施细则》(大残联发〔2013〕1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社管局现已开展2021年度教育机构奖励金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接纳本市户籍残疾学生就读的学前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
二、奖励标准
普通残疾学生7000元/生/年,孤独症学生10000元/生/年。
三、申领资料
教育机构需填写《大连市招收残疾学生教育机构奖励金申请表》(附件)。
四、相关事项
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以书面方式报送,请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大连市招收残疾学生教育机构奖励金申请表》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29房间。联系人:柏郁,联系电话:0411-84799610,逾期申报,不予办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办法》(大残联发〔2012〕47号)、《大连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办法实施细则》(大残联发〔2013〕1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社管局现已开展2021年度教育机构奖励金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接纳本市户籍残疾学生就读的学前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
二、奖励标准
普通残疾学生7000元/生/年,孤独症学生10000元/生/年。
三、申领资料
教育机构需填写《大连市招收残疾学生教育机构奖励金申请表》(附件)。
四、相关事项
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以书面方式报送,请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大连市招收残疾学生教育机构奖励金申请表》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29房间。联系人:柏郁,联系电话:0411-84799610,逾期申报,不予办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