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区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高新区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具体要求
请企业和创客通过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加“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
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为我区参赛优秀企业和创客团队提供对接服务活动,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三、组织保障工作
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为确保各个环节衔接到位,工作有条不紊,请注册报名参加企业和创客及时将报名情况报至邮箱(464098124@qq.com),以便做好赛事前、过程中、结束后的数据整理报送和总结等工作。
联系人:王泽聪 联系电话:88149590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1年6月17日
高新区各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区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高新区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具体要求
请企业和创客通过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加“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
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为我区参赛优秀企业和创客团队提供对接服务活动,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三、组织保障工作
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为确保各个环节衔接到位,工作有条不紊,请注册报名参加企业和创客及时将报名情况报至邮箱(464098124@qq.com),以便做好赛事前、过程中、结束后的数据整理报送和总结等工作。
联系人:王泽聪 联系电话:88149590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