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1〕26号 签发人:孙龙业
尊敬的于晓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新区完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提案”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完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提案,管委会分管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科技局等部门认真吸纳委员提案,提出落实方案。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议
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东北亚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我局着力加强创新要素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大连理工大学共建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瞄准国际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大力引入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与团队,吸引社会化资本参与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研究成果产业化,为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与大连医科大学共建干细胞与精准医学创新研究院,获批组建东北首个病原微生物基因变异检测研究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极大地促进了疫情溯源工作开展;建立船舶海工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船舶海洋产业相关领域,打造集专业服务、培训辅导、校企联合、投资促进、市场对接、技术交流、创客孵化一体的专业技术科技孵化服务平台。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设立首批4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承接高校院所重点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运营管理和创新创业孵化,形成“一校一专业一机构”的良好成果转化氛围。三是支持建设高新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已建设市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超过120家,为产学研创新要素集聚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区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平台提质升级,推动创新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落地,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打造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二)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建议
整合自身政产学研优势,通过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一是发挥“高新二十条”政策优势,借助“科创工程”活动服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引导和财力投入,以“带土移植”引育创新团队,鼓励开展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发挥产学研各方利益联结作用,培育一批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让企业当盟主,推动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目前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7家,正在开展中小微企业联盟组建工作。三是着力构建多维度、分阶段、递进式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体系。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培育方向,制定《大连高新区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四是依托“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园区产学研联盟盟主企业等有关单位,揭榜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目前已成功揭榜20项。鼓励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深度参与创新,实现需求牵引供给,推动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依托楼宇的物理载体和服务资源,瞄准企业对优质、便捷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在联创加速器、三丰大厦等4个楼宇设立了“知识产权服务驿站”,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企业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等个性化需求,打造“10分钟知识产权服务必达圈”。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发挥科技政策引导作用,打造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水平,为高新区“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建议
加大双创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加强与区内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承接国家技术转移(大连)人才培育基地相关业务,力争将高新区纳入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链条。发挥人工智能研究院定向培养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作用,形成年均200人以上培训能力。二是依托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征集高新区企业技术需求34项,强化技术信息的采集挖掘和精准推送。发挥大连市科技指南针线上线下平台科技资源共享作用,举办20多场涵盖财税、法律、股权等方面的公益活动,为区内高校院所和企业拓展成果交易渠道。三是深入实施“科创工程”。梳理“科创工程”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条件,从企业落地、知识产权权属、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作出详细限定,以促进科研项目真落地、真转化。通过召开项目申报线上线下讲解会,吸引57名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项目。四是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大连数据智能创新应用大赛、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科技大赛等赛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下一步,我区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业创新活动,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提案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2日
抄 送: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 刘 臣 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科长84820319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 科长 84794518
大高管函〔2021〕26号 签发人:孙龙业
尊敬的于晓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新区完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提案”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完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提案,管委会分管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科技局等部门认真吸纳委员提案,提出落实方案。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议
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东北亚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我局着力加强创新要素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大连理工大学共建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瞄准国际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大力引入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与团队,吸引社会化资本参与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研究成果产业化,为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与大连医科大学共建干细胞与精准医学创新研究院,获批组建东北首个病原微生物基因变异检测研究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极大地促进了疫情溯源工作开展;建立船舶海工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船舶海洋产业相关领域,打造集专业服务、培训辅导、校企联合、投资促进、市场对接、技术交流、创客孵化一体的专业技术科技孵化服务平台。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设立首批4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承接高校院所重点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运营管理和创新创业孵化,形成“一校一专业一机构”的良好成果转化氛围。三是支持建设高新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已建设市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超过120家,为产学研创新要素集聚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区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平台提质升级,推动创新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落地,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打造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二)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建议
整合自身政产学研优势,通过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一是发挥“高新二十条”政策优势,借助“科创工程”活动服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引导和财力投入,以“带土移植”引育创新团队,鼓励开展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发挥产学研各方利益联结作用,培育一批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让企业当盟主,推动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目前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7家,正在开展中小微企业联盟组建工作。三是着力构建多维度、分阶段、递进式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体系。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培育方向,制定《大连高新区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四是依托“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园区产学研联盟盟主企业等有关单位,揭榜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目前已成功揭榜20项。鼓励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深度参与创新,实现需求牵引供给,推动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依托楼宇的物理载体和服务资源,瞄准企业对优质、便捷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在联创加速器、三丰大厦等4个楼宇设立了“知识产权服务驿站”,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企业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等个性化需求,打造“10分钟知识产权服务必达圈”。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发挥科技政策引导作用,打造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水平,为高新区“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建议
加大双创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加强与区内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承接国家技术转移(大连)人才培育基地相关业务,力争将高新区纳入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链条。发挥人工智能研究院定向培养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作用,形成年均200人以上培训能力。二是依托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征集高新区企业技术需求34项,强化技术信息的采集挖掘和精准推送。发挥大连市科技指南针线上线下平台科技资源共享作用,举办20多场涵盖财税、法律、股权等方面的公益活动,为区内高校院所和企业拓展成果交易渠道。三是深入实施“科创工程”。梳理“科创工程”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条件,从企业落地、知识产权权属、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作出详细限定,以促进科研项目真落地、真转化。通过召开项目申报线上线下讲解会,吸引57名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项目。四是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大连数据智能创新应用大赛、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科技大赛等赛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下一步,我区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业创新活动,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提案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2日
抄 送: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 刘 臣 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科长84820319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 科长 8479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