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为做好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的,且注册地址在大连高新区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一)高企系统:7月15日开网,7月15日至8月11日为企业预填报提交时间,填报提交的材料可退回;8月12日至8月31日为正式提交时间,企业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二)纸质材料:8月12日至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
(二)网上材料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同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8656315。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上材料填报完毕后,在线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连同其余证明材料封装成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在保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情况下,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正本),同时企业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副本)备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二楼C厅(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6-10号窗口。
(四)填写推荐汇总表。在高新区申报第二批高企必须填写https://wj.qq.com/s2/8739808/33c3
四、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审核。高新区科技局将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要点详见附件1(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视情况进行退回修改或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承诺。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供企业承诺书(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市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若发现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在为企业申报组织材料中造假或提供不实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关服务资格,同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鉴证。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并出具中介机构合规声明(附件7)。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哲方88149459
附件:1.高企申报材料形式审核要点.docx
2.纸质申报材料要件及目录顺序.docx
3.企业承诺书.doc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doc
5.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
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doc
7.中介机构声明.doc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14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为做好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的,且注册地址在大连高新区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一)高企系统:7月15日开网,7月15日至8月11日为企业预填报提交时间,填报提交的材料可退回;8月12日至8月31日为正式提交时间,企业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二)纸质材料:8月12日至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
(二)网上材料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同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8656315。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上材料填报完毕后,在线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连同其余证明材料封装成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在保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情况下,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正本),同时企业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副本)备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二楼C厅(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6-10号窗口。
(四)填写推荐汇总表。在高新区申报第二批高企必须填写https://wj.qq.com/s2/8739808/33c3
四、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审核。高新区科技局将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要点详见附件1(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视情况进行退回修改或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承诺。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供企业承诺书(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市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若发现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在为企业申报组织材料中造假或提供不实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关服务资格,同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鉴证。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并出具中介机构合规声明(附件7)。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哲方88149459
附件:1.高企申报材料形式审核要点.docx
2.纸质申报材料要件及目录顺序.docx
3.企业承诺书.doc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doc
5.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
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doc
7.中介机构声明.doc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