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办法〔2021〕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高新区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时间满1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备案(详见附件1);
3.有稳定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4.资信良好,不存在信用异常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带动示范效应。
三、申报材料
1.《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表》;
2.《大连高新区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书》;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如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申报月份前6个月(含)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雇佣合同,兼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近三月工资银行流水,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业绩证明(业务合同和发票证明)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五份提交到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与项目管理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7楼735室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依据《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办法〔2021〕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高新区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时间满1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备案(详见附件1);
3.有稳定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4.资信良好,不存在信用异常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带动示范效应。
三、申报材料
1.《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表》;
2.《大连高新区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书》;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如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申报月份前6个月(含)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雇佣合同,兼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近三月工资银行流水,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业绩证明(业务合同和发票证明)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五份提交到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与项目管理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7楼735室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