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1 〕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
、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领域(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一)数字化改造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等支出)总投资额的20%,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绿色低碳改造、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对项目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进行贴息,贷款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建设投资,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
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核准)、
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含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
”项目)。
(五)申请直接补助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
年申报截止日期期间内建成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应为项目建设期。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直接补助项目需要提供: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文件。
3.截至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投资的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3)。
4.项目资金来源及证明。
5.证明投资完成情况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6.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4)
。
7.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指标情况表(附件5)。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企业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1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二)申报贷款贴息项目需要提供: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文件。
3.截至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投资的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3)。
4.项目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及贷款证明。
5.证明投资完成情况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6.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4)
。
7.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指标情况表(附件5)。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企业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1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五、申报要
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9月10日前填写《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7)盖章
报送至管委会422室
,并准备好项目申报材料(暂不装订,等待正式通知)
。
(二)市属
国有企业、中省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联系人:孙冠博 联系电话:84978727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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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2021年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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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1 〕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
、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领域(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一)数字化改造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等支出)总投资额的20%,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绿色低碳改造、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对项目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进行贴息,贷款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建设投资,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
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核准)、
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含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
”项目)。
(五)申请直接补助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
年申报截止日期期间内建成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应为项目建设期。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直接补助项目需要提供: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文件。
3.截至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投资的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3)。
4.项目资金来源及证明。
5.证明投资完成情况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6.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4)
。
7.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指标情况表(附件5)。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企业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1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二)申报贷款贴息项目需要提供: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文件。
3.截至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投资的汇总表及明细表(附件3)。
4.项目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及贷款证明。
5.证明投资完成情况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6.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4)
。
7.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指标情况表(附件5)。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企业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1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五、申报要
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9月10日前填写《申报2021年辽宁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7)盖章
报送至管委会422室
,并准备好项目申报材料(暂不装订,等待正式通知)
。
(二)市属
国有企业、中省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联系人:孙冠博 联系电话:84978727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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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2021年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