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省工信厅正在研究制定优质企业培育专项支持政策,拟对精益管理、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有关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为做好政策制定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的要求,现进行高新区优质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的范围及条件
(一)建设类项目
1、精益管理实训机构建设项目。为满足精益管理培训需要,建立的专门的实训机构。机构工程总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具备理论培训、模块演练、班组讨论及综合办公等功能,建设项目无知识产权问题等法律纠纷。项目为地区精益管理培训服务。项目为2021年在建和新开,以及2022年拟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场地建设费(基础工程、装修)、机构设计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费等。
2、服务型制造平台建设项目。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共性关键技术、节能环保、融资、知识产权、共享制造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为2021年在建和新开,以及2022年拟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购置与第三方系统开发费等。
(二)购买服务类项目
1、精益管理咨询项目。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精益管理咨询项目。项目承接主体必须为依法成立的精益管理咨询机构(或其他类型的管理咨询机构),具备开展相关咨询业务的资质和能力。项目为2021年以来实施的咨询项目,以及2022年拟开展的咨询项目。项目投资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
2、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服装、家居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项目设计服务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申报单位的同类(同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项目为2021年以来实施的项目,以及2022年拟开展的咨询项目。项目投资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
以上项目实施主体应为依法在辽宁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运行管理规范的的优质企业。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附件1、附件2,于9月17日前盖章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管委会422室)。本次征集是下一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要确保材料内容完整、真实。
联系人:孙冠博 联系电话:84978727
附件: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省工信厅正在研究制定优质企业培育专项支持政策,拟对精益管理、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有关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为做好政策制定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的要求,现进行高新区优质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的范围及条件
(一)建设类项目
1、精益管理实训机构建设项目。为满足精益管理培训需要,建立的专门的实训机构。机构工程总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具备理论培训、模块演练、班组讨论及综合办公等功能,建设项目无知识产权问题等法律纠纷。项目为地区精益管理培训服务。项目为2021年在建和新开,以及2022年拟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场地建设费(基础工程、装修)、机构设计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费等。
2、服务型制造平台建设项目。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共性关键技术、节能环保、融资、知识产权、共享制造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为2021年在建和新开,以及2022年拟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购置与第三方系统开发费等。
(二)购买服务类项目
1、精益管理咨询项目。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精益管理咨询项目。项目承接主体必须为依法成立的精益管理咨询机构(或其他类型的管理咨询机构),具备开展相关咨询业务的资质和能力。项目为2021年以来实施的咨询项目,以及2022年拟开展的咨询项目。项目投资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
2、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服装、家居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及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项目设计服务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申报单位的同类(同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项目为2021年以来实施的项目,以及2022年拟开展的咨询项目。项目投资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
以上项目实施主体应为依法在辽宁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运行管理规范的的优质企业。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附件1、附件2,于9月17日前盖章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管委会422室)。本次征集是下一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要确保材料内容完整、真实。
联系人:孙冠博 联系电话:8497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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