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大政发〔2020〕42号文件)“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初审、复核、市就业管理中心利用金保工程数据比对审核,现对我区2021年3季度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发放金额共计1819.98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反映情况。业务咨询电话:84755097、监督电话:84792023。
附:2021年3季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明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大政发〔2020〕42号文件)“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初审、复核、市就业管理中心利用金保工程数据比对审核,现对我区2021年3季度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发放金额共计1819.98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反映情况。业务咨询电话:84755097、监督电话:84792023。
附:2021年3季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明细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