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效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该通知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管委会422室。具体通知事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冠博 电话:8497872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2月9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效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该通知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管委会422室。具体通知事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冠博 电话:8497872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