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类企业、商业门店、经营场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部署,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疫工作任务艰巨。各类企业、商业门店、经营场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防疫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
二、加大人员风险排查力度,筑牢安全屏障
1.紧盯域外重点地区疫情信息变化,做好本单位和外来人员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入口检码、测温、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督促本单位外市来(返)连人员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如果本单位员工不履行报备义务,用工单位要有严肃的惩诚措施。
三、加强人员健康检测与管理,严密防范疫情输入
1.切实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组建专人专班,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健康与流动情况,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提醒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当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落实人员出行要求,除必要公务外,非必要不离连,如有必要离连人员,应向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做好报备。避免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感染者检出地区所在市出差。
四、优化假期和返岗时间,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倡导“两节”期间就地过节,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和行业特点,结合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员工错峰返乡返岗。人员较多的企业应要求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做好节后员工返岗后的健康监测等工作。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企业年会、庆典、演出等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尽量通过线上或视频的形式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10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原则上不举办超过300人的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保证瞬时空间人员密度不超过1人/平方米。
六、紧绷防疫“安全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重点单位和场所参照国务院颁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做好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2.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自查自检,认真查找企业防疫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
3.加强对员工的防疫培训,做好备勤安排,配足应急值班力量,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4.强化企业应急管理,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未雨绸缪。
5.督促本单位员工及家属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第三针)的接种。
6.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促进个人和家庭理解配合并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让员工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高新区生产经营单位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全区各类企业、商业门店、经营场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部署,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疫工作任务艰巨。各类企业、商业门店、经营场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防疫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
二、加大人员风险排查力度,筑牢安全屏障
1.紧盯域外重点地区疫情信息变化,做好本单位和外来人员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入口检码、测温、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督促本单位外市来(返)连人员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如果本单位员工不履行报备义务,用工单位要有严肃的惩诚措施。
三、加强人员健康检测与管理,严密防范疫情输入
1.切实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组建专人专班,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健康与流动情况,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提醒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当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落实人员出行要求,除必要公务外,非必要不离连,如有必要离连人员,应向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做好报备。避免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感染者检出地区所在市出差。
四、优化假期和返岗时间,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倡导“两节”期间就地过节,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和行业特点,结合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员工错峰返乡返岗。人员较多的企业应要求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做好节后员工返岗后的健康监测等工作。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企业年会、庆典、演出等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尽量通过线上或视频的形式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10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原则上不举办超过300人的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保证瞬时空间人员密度不超过1人/平方米。
六、紧绷防疫“安全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重点单位和场所参照国务院颁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做好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2.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自查自检,认真查找企业防疫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
3.加强对员工的防疫培训,做好备勤安排,配足应急值班力量,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4.强化企业应急管理,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未雨绸缪。
5.督促本单位员工及家属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第三针)的接种。
6.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促进个人和家庭理解配合并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让员工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高新区生产经营单位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