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坚持绿色发展,全面协同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计划
1.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
2.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
3.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行业企业。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产业布局红线约束。发挥高新区总体规划环评作用,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助推高质量发展。
2.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3.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等专业化节能环保企业。
二、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工作计划
(1)加大工业污染源监管。
(2)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
(3)强化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4)加强施工扬尘管控。
(5)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
(6)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保良减污”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2.工作措施
(1)加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后监督管理,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
(2)按照《大连高新区“十四五”散煤替代工作方案》要求,有序开展散煤替代工作。
(3)开展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检查,全面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
(4)动态更新建筑工地扬尘源管控清单,继续加强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
(5)强化家具制造、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6)严格落实“保良减污”、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措施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引导企业在轻中度污染天气“保良减污”工作中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黄渤海攻坚战
1.工作计划
(1)确保特殊水体水质状况稳定。
(2)加强入海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3)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4)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
(5)推动排水管网排查检测。
(6)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7)推动“湾长制”的建立实施。
(8)配合制定深入打好黄、渤海攻坚战工作方案。
(9)持续推动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
2.工作措施
(1)划定凌水水库、老座山水库、龙王塘水库特殊水体保护区,组织开展特殊水体保护工作。
(2)加强河道巡查,积极开展河道垃圾淤泥清理。加强老座山河、龙王塘河流域内排污企业监管,打击偷排、超排行为。
(3)按照市级要求,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做好“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河口、龙王塘污水处理厂建设。
(5)对凌水湾区域、黄泥川区域、龙王塘区域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
(6)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定期对河道垃圾实施人工清理。
(7)开展常态化巡湾,配合设置湾长制标志牌。
(8)配合制定《大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配合做好湾长制标志牌设置工作。。
(9)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和备案工作,配合开展入海排污口备案和监督管理培训工作。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工作计划
(1)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
(2)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2.工作措施
(1)持续更新完善市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市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示。
(2)部门联动共享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清单,并对清单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情况的排查核实,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四)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治理
1.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2)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3)持续规范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2.工作措施
(1)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化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鼓励使用布袋子、菜篮子。以街道为单位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持续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名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明确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操作规程》要求,规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管理,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台账记录,全过程、规范化做好交接登记。
(4)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全面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市级检查考核达标。
三、坚持预防为主,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一)工作计划
1.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水平。
2.加强源头预防、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2. 扎实做好投诉举报、信访办理工作,下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
四、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工作计划
1.完善大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
2.完善目标评价考核。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4.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5.强化全民环保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措施
1.健全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全区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开展阶段性总结。坚持定期会商制度,科学谋划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举措,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2.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办法。
3.提升督察工作精准度,抓住难点问题深入剖析症结,依法依规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4.督促企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环境数据。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环保宣传工作。鼓励实名举报和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并完善举报人保护工作,引导公众共同监督。
大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为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坚持绿色发展,全面协同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计划
1.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
2.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
3.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行业企业。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产业布局红线约束。发挥高新区总体规划环评作用,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助推高质量发展。
2.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3.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等专业化节能环保企业。
二、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工作计划
(1)加大工业污染源监管。
(2)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
(3)强化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4)加强施工扬尘管控。
(5)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
(6)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保良减污”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2.工作措施
(1)加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后监督管理,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
(2)按照《大连高新区“十四五”散煤替代工作方案》要求,有序开展散煤替代工作。
(3)开展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检查,全面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
(4)动态更新建筑工地扬尘源管控清单,继续加强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
(5)强化家具制造、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6)严格落实“保良减污”、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措施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引导企业在轻中度污染天气“保良减污”工作中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黄渤海攻坚战
1.工作计划
(1)确保特殊水体水质状况稳定。
(2)加强入海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3)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4)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
(5)推动排水管网排查检测。
(6)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7)推动“湾长制”的建立实施。
(8)配合制定深入打好黄、渤海攻坚战工作方案。
(9)持续推动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
2.工作措施
(1)划定凌水水库、老座山水库、龙王塘水库特殊水体保护区,组织开展特殊水体保护工作。
(2)加强河道巡查,积极开展河道垃圾淤泥清理。加强老座山河、龙王塘河流域内排污企业监管,打击偷排、超排行为。
(3)按照市级要求,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做好“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河口、龙王塘污水处理厂建设。
(5)对凌水湾区域、黄泥川区域、龙王塘区域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
(6)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定期对河道垃圾实施人工清理。
(7)开展常态化巡湾,配合设置湾长制标志牌。
(8)配合制定《大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配合做好湾长制标志牌设置工作。。
(9)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和备案工作,配合开展入海排污口备案和监督管理培训工作。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工作计划
(1)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
(2)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2.工作措施
(1)持续更新完善市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市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示。
(2)部门联动共享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清单,并对清单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情况的排查核实,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四)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治理
1.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2)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3)持续规范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2.工作措施
(1)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化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鼓励使用布袋子、菜篮子。以街道为单位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持续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名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明确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操作规程》要求,规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管理,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台账记录,全过程、规范化做好交接登记。
(4)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全面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市级检查考核达标。
三、坚持预防为主,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一)工作计划
1.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水平。
2.加强源头预防、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2. 扎实做好投诉举报、信访办理工作,下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
四、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工作计划
1.完善大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
2.完善目标评价考核。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4.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5.强化全民环保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措施
1.健全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全区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开展阶段性总结。坚持定期会商制度,科学谋划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举措,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2.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办法。
3.提升督察工作精准度,抓住难点问题深入剖析症结,依法依规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4.督促企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环境数据。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环保宣传工作。鼓励实名举报和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并完善举报人保护工作,引导公众共同监督。
大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