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奥密克戎毒株引发的疫情,呈现疫情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叠加态势。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确保五一期间安全平稳有序,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大疫指综发〔2022〕45号》、《大连市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大疫指综发〔2022〕56号》为指导,围绕大型市场、进口货物、国际快件等重点环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按照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安委会2021〔28〕号文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全区各类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员工入职离职情况保持动态更新员工台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一旦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需要流调溯源,要做到第一时间提供人员信息,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2.各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大力倡导员工就地过节。主动排查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14天内国内重点地区(尤其关注上海、北京、丹东等地)有返连人员,要告知其来(返)连前主动通过登录“e大连”APP等方式网上报备,同步将来(返)连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3.涉及进口货物业务的企业要提前24小时向属地市场所报备。对进口非冷链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要建立完善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制度。按照“谁的货品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原则,负责对每件进口货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所有进口非冷链货品要根据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疫情风险情况进行物理分离。要设置货品的专门存放区,单独进行存放。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品下料加工前的接收、拆包、处置、搬运要安排专人负责。
4.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人员要按标准每周完成核酸检测。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行程卡图识及域外重点地区汇总表、“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行业疫情防控公示板,利用辽事通防疫验码设备进行顾客扫码登记,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提醒引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在入口、出口、收银区、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划定“1米线”,并安排专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配足配齐体温计、口罩、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应急时可以及时保障。
5.各企业向员工广泛宣传快递拆件风险提示,告知员工收到邮件快件时,要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提倡无接触投递,如需当面签收,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拆件尽量在户外或通风的地点进行,要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先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或75%酒精,依次对外、内包装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在通风处静置30分钟后方可取出内件物品,消毒后使用。收取邮件快件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指导处置。
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市安全生产12条禁令》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禁开展违规作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补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各企业要全面强化燃气、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前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果。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加强用火、用电、用油设施和冷库管理,排除各类消防隐患,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严格排查出租屋、商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人员住宿、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灶等情况。要在五一期间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将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到位,切实消除出租屋安全隐患。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强化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妥善有效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全面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关于五一期间高新区各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企业和社会面疫情防控组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2年4月25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奥密克戎毒株引发的疫情,呈现疫情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叠加态势。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确保五一期间安全平稳有序,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大疫指综发〔2022〕45号》、《大连市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大疫指综发〔2022〕56号》为指导,围绕大型市场、进口货物、国际快件等重点环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按照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安委会2021〔28〕号文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全区各类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员工入职离职情况保持动态更新员工台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一旦市、区各级防疫指挥部需要流调溯源,要做到第一时间提供人员信息,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2.各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大力倡导员工就地过节。主动排查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14天内国内重点地区(尤其关注上海、北京、丹东等地)有返连人员,要告知其来(返)连前主动通过登录“e大连”APP等方式网上报备,同步将来(返)连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3.涉及进口货物业务的企业要提前24小时向属地市场所报备。对进口非冷链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要建立完善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制度。按照“谁的货品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原则,负责对每件进口货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所有进口非冷链货品要根据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疫情风险情况进行物理分离。要设置货品的专门存放区,单独进行存放。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品下料加工前的接收、拆包、处置、搬运要安排专人负责。
4.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人员要按标准每周完成核酸检测。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行程卡图识及域外重点地区汇总表、“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行业疫情防控公示板,利用辽事通防疫验码设备进行顾客扫码登记,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提醒引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在入口、出口、收银区、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划定“1米线”,并安排专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配足配齐体温计、口罩、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应急时可以及时保障。
5.各企业向员工广泛宣传快递拆件风险提示,告知员工收到邮件快件时,要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提倡无接触投递,如需当面签收,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拆件尽量在户外或通风的地点进行,要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先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或75%酒精,依次对外、内包装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在通风处静置30分钟后方可取出内件物品,消毒后使用。收取邮件快件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指导处置。
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市安全生产12条禁令》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禁开展违规作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补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各企业要全面强化燃气、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前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果。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加强用火、用电、用油设施和冷库管理,排除各类消防隐患,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严格排查出租屋、商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人员住宿、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灶等情况。要在五一期间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将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到位,切实消除出租屋安全隐患。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强化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妥善有效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全面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关于五一期间高新区各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高新区企业和社会面疫情防控组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2年4月25日